隆林各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简 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县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全县公开选拔29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职数
(一)正科级职位(1名)
1.共青团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书记 1名。
(二)副科级职位(28名)
2.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3.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副局长1名;
4.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1名;
5.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6.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
7.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
8.隆林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1名;
9.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中共党员)5名;
10.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特少数民族,苗族、彝族、仡佬族)4名;
11.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非中共党员)3名;
12.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妇女)4名;
13.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5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一)县直单位科级职位:百色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乡(镇)科级职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开选拔职务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职位要求另有规定除外。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职位要求另有规定除外。
3.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4.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现任正科级职务干部任职时间不限;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务要求相当的资格。
5.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任科员满3年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且应当具备与所报职务要求相当的资格;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工作时间须满1年以上;现任副科级职务干部任职时间不限。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共青团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书记: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
2.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经济学类专业;熟悉宏观经济和项目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
3.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类专业;熟悉水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水利工程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交通运输类专业;熟悉国家交通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决策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隆林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土建类专业;熟悉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6.隆林各族自治县审计局副局长: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具有会计或审计资格证;熟悉财经、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掌握财政、审计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局副局长:农业经济管理类、农业工程类或植物生产及技术类专业;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有胜任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8.隆林各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经济学类专业;熟悉工业、经济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9.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中共党员):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
10.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特少数民族,苗族、彝族、仡佬族):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
11.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非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
12.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副职领导职位(定向妇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
13.隆林各族自治县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共正式党员;熟悉综治维稳工作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上述资格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中,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四、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8个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认真如实填写《2013年百色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名表可从广西隆林网(www.gxll.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录用文件、有关任职文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人事部门同意录聘用批文,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所报职位所需的有关任职资格文件;④在职在编证明(个人编制证);⑤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报名者还须交近期2寸浅蓝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
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报名地点: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县公选办”,设在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干部股)。
(二)资格审查(2013年7月中旬前完成)
报名结束后,由自治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质量,选拔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6的职位可以开考。比例达不到1:6的职位,由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对通过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自治县公选办通知到报考人员。
(三)笔试(2013年7月下旬)
笔试地点设在隆林县城,由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巡考员到考点进行监督。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选拔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政策法规、业务能力等。笔试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2013年8月上旬)
每个选拔职位按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第5名有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由自治县公选办向入围面试的人员发面试通知书,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地点设在隆林县城,由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体检(2013年8月中旬)
每个选拔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第3名有并列的,一起进入体检。由自治县公选办向入围体检的人员发体检通知书。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阶段。
(六)组织考察(2013年8月中旬)
由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组对入围选拔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2013年8月下旬)
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入围人选的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职位1:2的比例提交自治县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自治县党委常委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职(2013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五、实施方法
本次市、县联合公开选拔工作,按照统分结合、各司其职的要求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具体承担统一发布公选公告,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题目,统一笔试、面试时间,统一阅卷,自治县公选办(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县公选简章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决定任用等事项。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干部股。
六、纪律要求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治县公选办及其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发现有违反纪律要求的,请向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举报电话:8201701、8201726)或中共百色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来电来函举报(举报电话:12380;2825367)。
未尽事宜,请向自治县公选办(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咨询,咨询电话:8201726。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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