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凌云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1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职数
1、凌云县乡镇团委书记1名
2、凌云县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2名
3、凌云县乡镇党委宣传委员1名
4、凌云县乡镇纪委书记1名
5、凌云县乡镇党委组织委员1名
6、凌云县瑶族乡政府副乡长1名(定向瑶族)
7、凌云县乡镇司法所所长1名(副科级)
8、凌云县乡镇妇联主席1名
9、凌云县住建局副局长1名
10、凌云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11、凌云县发改局副局长1名
12、凌云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
13、凌云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14、凌云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
15、凌云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1名
16、凌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副科级)1名
17、凌云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拔范围
百色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开选拔职务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
4.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任科员满3年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且应当具备与所报职务要求相当的资格;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工作时间须满1年以上;现任副科级职务(含相当职务)干部任职时间不限。
5.报考乡镇团委书记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2年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且应当具备与所报职务要求相当的资格。
(四)具体职位资格条件
1、凌云县乡镇团委书记: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宣传动员、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凌云县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中共正式党员,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凌云县乡镇党委宣传委员:中共正式党员,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凌云县乡镇纪委书记:中共正式党员,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凌云县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中共正式党员,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凌云县瑶族乡政府副乡长:瑶族,有胜任乡镇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绩较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凌云县乡镇司法所所长:法律相关专业,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8、凌云县乡镇妇联主席:女性,热爱妇联工作,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9、凌云县住建局副局长:城市规划和土木工程类专业,熟悉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或者从事土建、规划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0、凌云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道路桥梁、交通或土木工程类专业,熟悉国家交通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一定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决策能力,从事交通或相近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1、凌云县发改局副局长:土木工程类、经济学类相关专业,熟悉宏观经济和项目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有从事发改工作或相近交通、水利、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经历2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2、凌云县财政局副局长:具有财会、财政、金融、经济相关专业;熟悉掌握财税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从事财政、金融、税务等相关经济工作2 年以上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3、凌云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环境保护或工业管理类专业,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环保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环保、经济、工业管理等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4、凌云县民政局副局长: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乡镇农村工作或者民政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5、凌云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熟悉招商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6、凌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医学类及其相关专业,熟悉医疗保障制度及相关政策法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7、凌云县教育局副局长:师范类专业,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2年以上乡镇中心校、乡镇中学、县直各学校校长或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具有中学一级(小教高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8个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凌云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505室)。报名时须填写《2013年百色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凌云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ngyun.gov.cn )自行下载,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表》需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方可报名,报名者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属企业人员还需提供工作证明。
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2013年7月中旬前完成)
凌云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凌云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6的职位可以开考。比例达不到1:6的职位,由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对通过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凌云县公选办通知到相关人员。
(三)笔试(2013年7月下旬)
笔试由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委组织部派员进行监督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选拔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政策法规、业务能力等。笔试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2013年8月上旬)
每个选拔职位按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第5名有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由凌云县公选办向入围面试的人员发面试通知书,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由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体检(2013年8月中旬)
每个选拔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第3名有并列的,一起进入体检。由凌云县公选办向入围体检的人员发体检通知书。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阶段。
(六)组织考察(2013年8月中旬)
由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入围凌云县选拔职位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2013年8月下旬)
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入围人选的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1:2的比例提交凌云县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凌云县党委常委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职(2013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按选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属百色市各县(区)联合公选,公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凌云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凌云县委组织部。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县公选机构及其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发现有违反纪律要求的,请向中共凌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来电来函举报。举报电话:12380;7615150。
未尽事宜,请向凌云县公选办咨询。
联系电话:0776-7618363,联系人:蒙一槿(手机号:18078695211)、党礼源(手机号:18078696299)。
点击下载:1、《2013年百色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2013年凌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计划表.xls
中共凌云县委组织部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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