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海县乡镇(街道)
面向县级部门公开选拔中层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乡镇(街道)面向县级部门选拔中层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本次面向县级部门选拔的乡镇(街道)中层正职职位8个,中层副职职位10个。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本次选拔职位面向全县县级部门正式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拔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中层正职职位的需担任中层副职或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满一年(从事团工作满一年的可报考团委书记职位),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或岗位经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直接报考;
(4)须在所在单位在编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拔,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6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3号3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者须填写《宁海县乡镇(街道)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宁海党建网(http://www.nhdj.gov.cn)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现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任职使用限期内的;3、近三年曾被通报批评、被评为“不满意科室(基层站所)”的负责人员及其他类似情形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同一竞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计划,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其他要求。报考者只准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职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概不退还。
(二)笔试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面试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6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根据职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4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本次选拔不实施体检工作,但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因身体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作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审批
考察结束后,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确定入围人选。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本乡镇(街道)拟任人选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在拟任人选原单位公示3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各乡镇(街道)应对被选拔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为县管副职后备干部。被选拔的干部在乡镇(街道)工作满三年后,可一次性选择留任或调回原单位,调回原单位的可保留职级待遇三年。
(2)本次选拔不涉及人员身份编制的调整。拟任人选为公务员的,人事关系转到乡镇(街道);拟任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人事关系转到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职务实行挂职。
在本次选拔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和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县组织人事部门咨询电话:65566100,59971561。
附件:
1、宁海县乡镇(街道)公开选拔中层干部计划表
2、宁海县乡镇(街道)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
中共宁海县委组织部
宁海县编委办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