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更好地为广州花城绿城和森林公园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广州市范围内公开选拔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一)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流溪河林场)副处级领导1名。
(二)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大岭山林场)副处级领导1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有关职位要求,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5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林学、园林、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森林旅游、旅游、林产品加工、林业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园艺学、风景园林、植物保护、生态学、环境经济、环境科学等与林业园林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现任副处级;(2)现任正科级满1年(如现任正科级时间不满1年的,可累计副科级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3)现任副科级满4年;(4)现聘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满2年。
2.国有企业人员:(1)现任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2)现聘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满2年。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
上述职位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范围
在广州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人事处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2013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面向广州市范围内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1406;联系人:杨玉林、温敏英;联系电话:83873500、83825573。
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4日至6月7日;现场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限工作日)。
5.资格审查: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所空出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上发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党委研究决定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广州公选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从2013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8月基本完成。
5月: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6月:笔试、面试;
7月:体检、组织考察;
8月: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附件:《2013年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面向广州市范围内
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3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