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为我市加快绿色崛起,促进科学跨越,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新丽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委决定开展第二次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扩大识人选人视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比考试成绩又比工作业绩,比岗位胜任度又比群众公认度;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原则,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二、目标职位
根据市直和县(市、区)有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定101个职位开展联合公选。其中,县处级领导职位10个,乡科级领导职位91个(见附表)。
三、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市选拔。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县处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5月31日,下同),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③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乡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正股职务,或副股职务满1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2年;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科员职务;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有关职务;③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1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在27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其中,2个正科级职位(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书记、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报考条件另作要求。
各目标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有其它设定的,由市和县(市、区)分别确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四、选拔程序
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会进行发动,公布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考条件与资格、选拔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市公选办和各县(市、区)公选办分别受理。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网络报名为主。资格初审合格的,由市公选办和县(市、区)公选办分别发放准考证。
每一选拔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须多于10人(含)。不足10人的职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职位。其中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由县(市、区)视情核减。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能力测评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委托全国或省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
1.笔试。笔试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统一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根据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位要求分别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工作统一要求,县处级领导职位由市公选办组织实施,乡科级领导职位由各县(市、区)公选办组织实施。
县处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六名作为能力测评和面试人选。
乡科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六名作为面试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4确定)。
2.能力测评和面试。能力测评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即计算机化自适应测试,以领导工作情景案例为测试内容,考察考生作为领导干部的决策、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乡科级领导职位不进行能力测评。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乡科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面试工作统一要求,县处级领导职位由市公选办组织实施,乡科级领导职位由各县(市、区)公选办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专家评委、群众评委相结合的形式。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群众评委邀请当地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担任。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面试评分权重为8:2。
(四)组织考察
县处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能力测评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乡科级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各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每个领导职位根据考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三名作为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对需调任的入围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通过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包括德的正反向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分析入围人选的工作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评估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岗位适应性、群众公认度和综合表现,量化出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
(五)确定拟任用对象及公示
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占80%,量化考核分值占20%。每个职位根据总成绩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差额票决时,由拟任人选在会上作个人陈述,并进行电视直播。确定拟任用对象后,进行公示和任用。
五、组织领导
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委协同开展,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市委成立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选办)、报名组、考务组、考察组。各县(市、区)委相应成立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公选办,负责各自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合公选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上旬基本结束。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联合公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考。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13年5月9日
浙江省丽水市2013年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一)
浙江省丽水市、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和报考条件一览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