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20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年轻有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工作原则 公开选拔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下列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是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六是依法办事原则。 三、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一)县直部门副科级职位7名 1、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2、县水利局副局长1名; 3、县文体局副局长1名; 4、县畜牧局副局长1名; 5、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6、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7、县中医院副院长1名。 (二)乡镇副科级职位13名 1、党委委员6名; 2、党委委员、武装部长3名; 3、团委书记4名。 四、选拔条件和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才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 2、业务工作基础扎实。有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5、近3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资格要求(计算截止时间2013年5月1日)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副科级职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2、任职年限具有以下条件: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任科员满2年以上(具体职位另有要求除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职在编须满1年以上;现任副科级(含相当职务)的任职时间不限。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职位另有要求除外)。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公开选拔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选拔职务的情形。 (三)具体职位的条件和要求 1、县直部门副科级职位 (1)县卫生局副局长: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及卫生管理类专业,主治医师、主管医师以上职称。熟悉国家卫生政策法规,具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经验,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业务知识及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2)县水利局副局长:水利类、土建类专业或从事相关相近工作一年以上。熟悉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一定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决策能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3)县文体局副局长:体育学类专业或从事体育教育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热爱文化和体育工作,对国家文化和体育事业政策有一定的熟悉,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4)县畜牧局副局长:动物类专业。熟悉畜牧兽医等专业,有一定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5)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土建类、林业类专业或从事相关相近工作一年以上。掌握城镇规划、园林设计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6)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及卫生管理类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医疗卫生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具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经验,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及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7)县中医院副院长: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及卫生管理类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医疗卫生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具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经验,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技能及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2、乡镇副科级职位 (1)党委委员:中共正式党员;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基层工作;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中共正式党员;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基层工作,热爱武装工作,具备一定的武装知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3)团委书记: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任科员满1年以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和语言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五、公开选拔程序和要求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简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选领导小组决定、常委会决定、任职公示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2013年5月2日--5月15日) 现场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不收任何费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德保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可从德保党建网(www.dbdjw.com)下载。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浅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地点在县委组织部二楼干部一股,联系电话:3822106。 (二)资格审查(2013年5月16日、17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质量,每个职位计划招录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为1:5方可开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够开考比例的,可另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2013年5月25日) 笔试地点设在德保县,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如有第5名并列的,一起进入面试阶段。 (四)面试(2013年6月上旬) 面试地点设在德保县,由德保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得出总成绩,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选拔职位招录人数与体检人选的比例为1:3。如有第3名并列的,一起进入体检阶段。 (五)体检(2013年6月上旬)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从高到低替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阶段。选拔职位招录人数与考察人选比例1:3,如有第3名并列的,一起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2013年6月中旬) 由德保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量化考察。考察由考察对象的基本条件、群众评价、考察组评价三项内容组成。考察成绩占总成绩40%。 (七)公选领导小组票决(2013年6月下旬) 德保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入围人选的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经充分酝酿、讨论,按1:2的比例确定提交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人选。 (八)常委会票决(2013年7月上旬) 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每个职位前2名的对象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九)任职公示(2013年7月上旬) 拟任人选经县委常委会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属提拔人选的,实行一年试用期,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实施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按照统分结合、各司其职的要求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负责拟定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具体承担统一发布公选公告、统一宣传报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确定公选职位并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落实考试面试考场、体检考察和决定任用等事项。县纪委对整个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6-3822106,0776-3828644。 七、纪律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未尽事宜,请向德保县公选办(设在德保县委组织部二楼干部一股)咨询。联系电话:0776-3822106、3822016(传真)。 本方案由德保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下载 1.德保县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附件下载 2.德保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