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经永宁县委研究决定,采取定向方式,公开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公选工作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县委的统筹领导下,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 一、公开选拔范围及名额 在全区、全县范围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俊镇副镇长等5个科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 二、公开选拔的岗位及职数 1、李俊镇副镇长(副科级)1名 2、望远镇副镇长(副科级)1名 3、审计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4、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1名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勤政廉洁,作风正派。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比较突出的成绩。 3、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得到本单位大多数干部职工的公认和拥护。 (二)资格条件及招考范围 1、李俊镇副镇长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党政机关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事业单位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两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的;年龄在30周岁(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工龄满1年的,可报考此职位。 2、望远镇副镇长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党政机关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事业单位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两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的;年龄在30周岁(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工龄满1年的,可报考此职位。 3、审计局副局长面向全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事业单位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两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从事审计、财务和财税等经济工作者优先;年龄在32周岁(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工龄满1年的,可报考此职位。 4、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事业单位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两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经济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在30周岁(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工龄满1年的,可报考此职位。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面向全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事业单位任科员职务满两年(2010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两年(2011年3月31日以前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城镇规划、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在县(市、区)城乡规划部门工作或具有三至五年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2周岁(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工龄满1年的,可报考此职位。 上述五个岗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三)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5、违反计生政策、实行“一票否决”的。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经区、市党委组织部审定后统一安排进行。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的组织工作由永宁县公选办负责。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永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属于永宁县以外地区的,报名登记表应先交由地方县级党委组织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签章有效。 报考者到永宁县公选办(永宁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网络报名。原则上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需持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永宁县公选办报名,报名时交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永宁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永宁党建网下载)一式两份。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公开选拔方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由永宁县委组织部会同永宁县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确因工作需要,经永宁县公选领导小组研究报银川市公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核后,给予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经审查符合资格的人员参加考试。笔试考场设在银川市。 2、面试。按照公选职位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采取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银川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的集体面试。 (五)组织考察 按照公选职位与参加人数1:3的比例,采取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永宁县委组织部联合永宁县纪委组成专门考察组,经县委同意后,到具体人选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并在被考察对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综合报考人员学历、资历、荣誉等,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民主测评赞成票数达不到参评人数半数的,不得作为拟任人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并上报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县委。 (六)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量化成绩(即:综合成绩占60%,组织考察占40%),由县委组织部按照竞争者的综合量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的方式和优先使用2013年银川市公开选拔的年轻干部培养对象的原则,提出各职位的建议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任前公示。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对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正式任命。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法律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正式发文任命。除依法提交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外,一律实行试用期制。经查确实有影响任职问题或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职级待遇,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它事项 1、此次公选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2、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永宁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永宁县公选办地点:中共永宁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永宁县杨和大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412室)。 咨询电话: 0951-8021007 0951-8019200 附件:永宁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