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盐池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和吴忠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本简章。
一、公选职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为:
1、盐池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2、共青团盐池县委员会副书记1名;
3、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1名;
4、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5、盐池县农牧局副局长1名。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除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2、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共青团盐池县委员会副书记的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龄(2010年3月31日以前工作)。其中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任科员职务必须满两年,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任科员或者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满两年。获得博士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工龄(2012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龄(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也可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可允许具有3年以上工龄的在职一般工作人员报考。
4、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报考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且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人员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报考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农牧局副局长职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报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及规划类专业学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拔范围
面向吴忠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开始,4月23日结束。
(二)报名地点:盐池县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盐池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设在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53-6018061。吴忠市和其他县(市、区)报名工作委托当地组织部门进行。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报名者的出生年月、身份、政治面貌、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报名者须填写《盐池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可在盐池党建网下载)。
(四)资格审查。盐池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低于10:1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同时通知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试
1、笔试:笔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统一阅卷。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五、组织考察
盐池县委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盐池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吴忠党建网、盐池电视台和盐池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按综合得分依次递补;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试用、任用
联系电话:0953-6018061
盐池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