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1名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力度,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富裕新吴忠提供有力的干部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拔职位
本次拟公开选拔领导干部11名,其中: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正科级领导干部6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年轻干部。具体职位如下:
(一)副处级职位(5名)
1、团市委副书记人选1名;
2、市工商联副主席人选1名(回族);
3、民革市委会副主委人选1名(驻会);
4、民盟市委会副主委人选1名(驻会);
5、农工党市委会副主委人选1名(驻会)。
(二)正科级职位(6名)
6、民革市委会正科级干部1名(驻会);
7、民盟市委会正科级干部1名(驻会);
8、民建市委会正科级干部1名(驻会);
9、民进市委会正科级干部1名(驻会);
10、农工党市委会正科级干部1名(驻会);
11、九三学社市委会正科级干部1名(驻会)。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
报考民主党派处级、科级职位的,现任各民主党派吴忠市委会委员年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报考团市委副书记、市工商联副主席职位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职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
(1) 报考副处级职位:
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或任正、副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聘任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4年。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任县(市、区)属企业党政负责人满1年;或任市属企业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满1年。
报考团委副书记职位的可放宽为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均可报考。
(2) 报考正科级职位:
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现任的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科员职务满4年;或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聘任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满4年。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任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满1年;或市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满1年。
4、报考团市委副书记及正科级职位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龄;报考其他职位的,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龄。
5、身体健康。
6、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身份。
7、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报考民主党派副处级职位的必须是相应党派的成员;报考正科级职位的一般应为相应党派的成员,符合加入民主党派条件、并自愿加入相应党派的无党派人员也可报考。
按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被执法执纪部门审查的,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报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吴忠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四、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3月上旬开始,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和简章。
(二)报名。报名时间从
(三)资格审查。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由当地组织部负责初审,审查合格后,统一将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任职文件复印件及照片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其他报考人员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审查。经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低于8:1的职位取消公开选拔。
(四)资历量化。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资历量化打分: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县以下党政机关及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得1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获一次得0.5分;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励的得2分,获得地厅级综合性奖励的得1分(只记一次最高奖励);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得1分;报考正科级职位的,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得1分。
资历量化打分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名时一并报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复审。资历量化结果经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别是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拟于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六)面试。笔试结束后,分职位划线。根据笔试成绩与资历量化得分之和,按参加面试人数和拟选职位5:1的比例,分别按每个拟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拟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七)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资历量化得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按考察人选与拟选职位3:1的比例,分别按每个拟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主要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对干部德的考察。
(八)确定拟任用人员并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笔试与资历量化得分之和×35%+面试得分×35%+考察得分×30%的权重,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和选拔职位要求,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位的,取消选拔资格;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任用程序。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本方案的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且5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将从严查处。公选期间重大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3-2039156
附:1、《吴忠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吴忠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历量化打分表》
吴忠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历量化打分表.xls
d78ab1275b61ef7e690b6960c966e09f.xls (点击打开) |
吴忠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