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部分执法执纪岗位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共13个,其中,正科级职位1个,副科级职位5个,股级职位7个。
正科级职位(1个)
农经总站站长
副科级职位(5个)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种子管理站站长
股级职位(7个)
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大队队长
农机总站农机监理站站长
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队长(参公人员或公务员可报名)
畜牧兽医局草原监理站站长
工业和信息化局酒类专卖局局长
住建局建工股股长(公务员可报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选拔,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各职位选拔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5的,可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公选计划,报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
竞争正科级职位的还需具备如下资格:
1、原则上男应在45周岁以下(
2、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应任现职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
竞争副科级职位的还需具备如下资格:
1、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
2、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应任现职副科级职务或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
竞争股级职位的还需具备如下资格:
1、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
2、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应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
目前在公选职位的股级干部,报原职位可不受上述资格条件限制,竞争落选的,由本单位进行安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公选:
受党纪处分,处分所规定的提职、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或已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原因不适合竞争领导职务的。
四、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电视、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及资格审查。面向社会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报名实行推荐责任制,由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纪检组织进行受理和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报名时报名人员只能填报1个志愿。
3、公开竞职基础上的民主推荐。召开公开竞职基础上的民主推荐大会,参加公选人员按申报岗位及层次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每人不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按得票多少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所确定名单向社会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评委由7-9人组成,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同时进入),所确定名单向社会公布。
5、差额考察。科级职位由县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股级职位由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发现被考察对象在报名和竞职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考察。
6、决定任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7、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通过电视、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2日8时30分至2013年3月25日15时。
2、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报名,填写《林甸县公开选拔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能反映个人专长及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近期同版蓝底1寸免冠照片5张。各部门(单位)将初审后的《林甸县公开选拔干部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纪检公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报名情况统计表》和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大楼911室),电话:3325155。
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各部门(单位),并在电视、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林甸县纪委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3318791。
林甸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