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潭发[2012]12号(中共湘潭县委《关于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潭办发[2012]17号(中共湘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党政领导后备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根据现有后备干部队伍现状,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经县委同意,湘潭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工作定于4-5月份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坚持党管干部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
1、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4、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二、公选范围、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与数量
本次面向湘潭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拔 100名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通过公开考试选拔80名,署名推荐选拔产生20名),其中,女干部不少于20%,党外干部10%左右。2012年以前已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可不参加本次考试。
(二)资格条件
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参加工作年限可以放宽到1年以上(截止2013年6月30日);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经考察合格后,可直接列为后备干部;
4、群众公认,工作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主要程序步骤
1、发布选拔公告(2013年4月10日)。县委组织部将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发放至各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并在湘潭县网和湘潭县组工网上发布。
2、报名(2013年4月10日—4月17日)。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湘潭县2013年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一份(请登录湘潭县网、湘潭县组工网或各单位内网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相片两张。
县公选办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5:30。
3、资格审查(2013年4月19-22日)
各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名表由各统一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组,由湘潭县公开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4、笔试(初定2013年4月27日)。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到各单位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署名推荐。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前120名参加面试人选后,安排部署署名推荐工作。考虑到各乡镇于2012年已署名推荐了后备干部,本次不再安排。署名推荐的条件为“被推荐对象要求任中层(股级)负责人2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以上优岗”。县直机关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1人,有副科级二级机构的可增加1名推荐名额;单位系统人数超过100人的,可再增加1名,200人以上的单位可增加2名。已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不再进行署名推荐。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20名参加面试人选;署名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入围人员和署名推荐人选的面试分别组织实施、分别排队。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笔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综合计分,署名推荐人选按面试成绩计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7、考察(2013年5月上旬)。笔试人员按综合成绩取前80名进行考察;署名推荐人选按面试得分取前20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要全面考察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干部的“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考察后,就党外干部和女干部人选,分别征求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党组的意见。
8、人选确定(2013年5月中旬)。县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各方面的情况,研究确定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名单。
四、组织实施和有关纪律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本次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湘潭县公开选拔副科级党政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贤同志任组长,刘建平、陈金红、方继前、杨格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各县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和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统一报名,要紧密配合相关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县电视台、县报、县网等媒体要对公开选拔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要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并精心组织他们参加考试。
3、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湘潭县公选办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