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决定,在宁波市鄞州区范围内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数量 竞争性选拔的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共15名,要求在鄞州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和村(社区)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职务要求:现任鄞州区区级机关、镇乡(街道)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副职;鄞州区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副处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职务;鄞州区区级机关、镇乡(街道)以及团区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团(工)委正副书记;经宁波市统一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现任鄞州区内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区内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及以上的区级机关、镇乡(街道)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 现任鄞州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副职及以上满1年(2012年2月29日前);鄞州区内大型企业内设机构或下属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中型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小型企业正职满1年(2012年2月29日前)。 2、年龄要求:要求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年限及相关要求:参加工作满1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参加工作后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或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按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初始评价、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以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推荐,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经本人确认后,报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自荐人员由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鄞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推荐由所在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各主管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75人的,按1:5核减选拔名额。 现场报名和确认的时间及地点: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大楼11楼1112办公室,3月23日-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大楼2楼一号会议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 现场报名和确认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报名登记表》、《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初始评分表》(组织推荐的还需填写本单位《报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名登记表、评分表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需提供对应电子版本)、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执业资格证书、挂职锻炼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08年以来与赋分指标相关的各类荣誉证书、2008年以来进修培训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其中: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挂职锻炼须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以上部门安排,并有上述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进修培训是指连续1个月以上脱产进修培训,并要求提供培训组织单位或培训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工作经历,不含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并要求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个人档案复印件或由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年度考核有优秀的,除提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人员要求提供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28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大楼11楼1112办公室(鄞州中心区惠风东路568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其中,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统一领取;个人自荐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二)初始评价。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赋分指标体系》,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挂职锻炼、进修培训、年度考核、荣誉情况等方面情况,通过量化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基础分。初始评价按百分制计分。组织推荐的,由报名人员自评,经推荐单位初审后,报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个人自荐的,由报名人员自评后,报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三)笔试(3月30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按基础分占30%、笔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第一轮综合成绩。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第一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0名为面试对象,若选拔名额有所核减,则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综合分析、逻辑思维、领导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主要采取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第一轮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第二轮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根据第二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0名为考察对象,若选拔名额有所核减,则从高分到低分取实际选拔名额多5名为考察对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其中定量评价按百分制计分,群众评价占30%,考察组评价占70%;再由第二轮综合成绩和考察量化成绩各占50%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总成绩。 (六)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考察情况、平时表现和综合总成绩,择优确定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对非行政事业编制的预备人选,按事业编制人员予以录用,并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分配到鄞州区镇乡(街道)或重点区块工作。 四、组织纪律和要求 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工作在宁波市鄞州区委领导下,具体由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切实按照本公告的各项要求和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工作中,若发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参加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竞争性选拔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7525112,0574-87525115; 监督电话:0574-87525169,0574-12388; 传真:0574-87525168。 “鄞州党建网”:(www.yzdjw.gov.cn) “鄞州区政府网”:(www.nbyz.gov.cn)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 电子邮箱:zhouxiang@nbyz.gov.cn 附件: 1、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报名登记表; 2、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报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初始评分表; 4、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赋分指标体系。 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
附件1:附件1: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报名登记表.doc |
附件2:附件2: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报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
附件3:附件3: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初始评分表.doc |
附件4:附件4:宁波市鄞州区竞争性选拔区管副职预备人选赋分指标体系.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