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副厅级领导干部 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 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初审的公告
宁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厅级领导干部、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初审已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宁夏公开选聘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银川市公开选聘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初审,可参加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笔试的103人;可参加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级职位笔试的 257人。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处长、副处长两个职位报名人数分别为4人、7人,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经宁夏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上述两个职位的选聘。已报上述两个职位的11人均已通知改报其他职位。
公开选聘笔试、履历量化、资格复审等事项详见《关于公开选聘领导干部笔试及履历量化评价的通知》(见附件)
公开选聘工作其他事项请随时登录宁夏党建网或银川党建网查询。
特此公告。
宁夏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川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关于公开选聘领导干部笔试及履历量化评价的
通 知
各位考生:
现将宁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厅级领导干部,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级领导干部笔试及履历量化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2年12月16日9:00-12:00在银川唐徕回民中学西校区进行(原银川市第二十二中学,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银川金凤万达广场西南侧)。
参加笔试的人员应于12月14日15:00至15日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行政中心11楼1112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外省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电话联系领取)。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同时携带近期清晰免冠蓝底照片6张。
二、履历量化和资格复审
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同时,领取《履历量化评价表》及《评价标准》。《履历量化评价表》由考生本人按照《评价标准》如实填写。
1、外省考生及宁夏固原市考生可在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同时(也可在12月16日15:00至17日17:00期间)进行履历量化评价,网络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的资料以及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2、宁夏其他地市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12月18日9:00至19日17:00到银川市行政中心11楼1112房间进行履历量化评价。网络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三、进行履历量化评价时考生应提供的资料
1、考生本人所在单位是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任职级的证明材料;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应提供该企业属于地级市(厅局)管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管理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应提供考生本人在该企业中所任职务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管理企业的中层或地级市(厅局)管理企业正职的证明材料。
2、2007年以来个人获得的地级市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
3、2007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明材料;
4、本人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期间分管具体工作的证明材料以及分管工作期间,分管单位获得的综合奖励证明资料;
5、个人在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或投资在1亿元以上项目中起到主要作用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包含的内容:该企业或项目已正式立项或开工建设,或投资资金已实际到位的《项目合同书》等资料;个人在引进企业或项目中被市级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6、个人获得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证书(非职称证);
7、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履历、奖励等情况的材料。
联系电话:6889405 18709675533
宁夏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川市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