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省内优秀人才参与到我市公开选拔工作中,经珲春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延长公选报名时间和调整部分职位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延长至2012年11月14日。
(二)调整部分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珲春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35周岁以下,朝鲜族,中共党员,具有中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或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
2.图们江报社副社长职位:35周岁以下,新闻传播类、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并具有1年以上从事新闻宣传或其他媒体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2年以上上述工作经历的,不受所学专业条件限制。
3.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位:35周岁以下,朝鲜族,工业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毕业,并具有1年以上经济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上述工作经历的,不受所学专业条件限制。
4.珲春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位:30周岁以下,非朝鲜族,工业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经济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5.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位:30周岁以下,非朝鲜族,工业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经济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6.珲春市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城市规划类、土建类、测绘类、地矿类、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
(三)其他职位资格条件仍按原公选公告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由珲春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3-7501049 7591049(节假日不休)
珲春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