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2年宁波市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本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一、选拔的范围和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共5个,分别为: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北仑区建筑工务局总工程师1名、北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其中,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面向全国选拔,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北仑区建筑工务局总工程师面向全省选拔,北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在北仑区范围内选拔。
二、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专业及业务要求:
(1)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熟悉经济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熟悉环境保护工作,从事环境保护岗位工作5年以上。
(3)北仑区建筑工务局总工程师:土木、市政类等相关专业毕业,5年以上工程设计或建设管理实际工作经历。
(4)北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熟悉法律业务,有法律工作经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备法官、检察官资格。
上述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2、职务要求:
(1)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北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现任省、省辖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人员;县(市)区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现任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及以上职务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任职年限人员;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2)北仑区建筑工务局总工程师职位:现任省、省辖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县(市)区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任职年限的人员;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
(3)北仑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北仑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位:现任北仑区机关单位正科职满1年或副科职满4年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年限人员。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3、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5、身体健康。
6、其他要求:北仑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要求为中共党员。
三、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发布信息。
2、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以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网址为“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北仑人才网”(http://www.blrc.com.cn/index.aspx),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17日。网上报名方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根据规定,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不受理报名。
(2)区竞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请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已报名人员如符合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转报区内其他职位。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12楼A1223室)。
未按规定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哪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其竞选资格。
3、笔试
笔试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12年7月28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为面试入闱人员,不足规定名额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前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按市统一部署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和人岗相适度评价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按《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
6、决定任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及人岗相适度评价情况,提交区委常委会择优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确定后进行任前公示。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为保证任用人选的质量,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四、其他
1、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咨询电话:0574-86780381、86780376;监督电话:0574-12388。
2、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相关通知及动态事宜将及时在“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同时注意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仑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