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积极拓宽选人视野,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在实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遴选等工作中,紧紧抓住“命题、评判、考察、监督”四个关键,努力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公信力。
科学命题,让干得好的考得好。根据职位类别,“量身定制”试卷和考题,实行按职位设置试卷,全面测试竞争对象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素质、领导能力和工作经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防止了考与干“两张皮”现象,使竞争性选拔由选知识转变为选素质、选思路、选能力、选实绩。
合理评判,让能力强的胜得出。在任职资格、面试、考察、票决等环节,对每一职位差额人选进行合理评判,充分考虑干部工作年限、学历、奖励、年度考核结果和是否后备干部等情况,实现了考成绩与考实绩的有机统一。评判方式既注重个人文化程度和基本能力素质,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充分反映每位竞争对象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全面考察,让德才实的选得上。在组织考察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既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同时听取考察对象同事、群众代表意见,提高关联度,扩大覆盖面,全面了解考察对象一贯工作表现和群众基础,力求看得清、选得准,防止了“高分低能”的现象。
强化监督,让素质优的有舞台。在组织报名之前,公开工作程序,实行选拔职位、资格条件、方法步骤、程序措施、评分方式“五公开”。在实施过程中,公开竞争结果,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推荐评分和领导评价评分、综合成绩以及进入组织考察人员每个环节的结果全部按进度在天水党建网、天水日报等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强化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的四个关键,有效解决了干部选任中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问题,充分体现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有效提高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