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市管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经区委研究决定,对部分区管正处级领导职位人选进行公开推荐选拔。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的意义
市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积极推进党政干部交流力度。利用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干部调整的契机,创新干部选拔机制,巩固和扩大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和经验,推进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常态化,搭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平台,让更多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区属单位的领导班子结构,为我区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提供干部保证。
二、公开推荐选拔职位
(一)南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1个;
(二)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职位人选1个。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0月31日,下同);
4、具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要求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条件
现任南山区各街道、区直各党政机关、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区属事业单位报考者一般应符合《深圳市党政机关处级干部调任暂行规定》,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已套转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可按套转前职务级别自荐报名,行政执法类职务任职时间与套转前职务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内地调任我市或军转安置干部,在内地或军队相应级别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及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二)自荐报名和单位推荐。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南山区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个人自荐表》(见附件1),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等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应出具组织推荐意见,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星期二)下午6:00。
(三)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自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履职评价。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南山区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2)填写《履职评价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4),所在单位(党委)对资料进行初审、盖章后,统一报区委组织部。履职评价中“平时表现”的评价由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时间为10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履职评价不计得分。
(五)笔试。笔试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照笔试分(占50%)、履职评价分(占50%)合并分数由高至低,按照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个人述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和履职评价合并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总分。
(七)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征求意见。区委组织部根据总分情况,按照1:3的比例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区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书面征求区委全委会和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意见。
(八)确定拟任人选。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1:2的比例提出拟任建议人选。区委常委会议听取区委组织部关于考察情况的汇报,区委常委集体研究,差额票决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
受理报名、接收材料地址:南山区桃园东路区委大楼A1402室。联系电话:26542649、26542392,传真:26542649,电子邮箱:sznsgbk@126.com。相关资料可登录“南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ns.gov.cn下载。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个人自荐表;
3、履职评价申报表;
4、民主测评表;
5、民主测评汇总表;
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