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龙胜中学(高中)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龙胜中学(高中)校长1名。
二、选拔范围:符合条件的除本县外的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三、待遇
(一)对公选校长,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二)公选校长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每月薪酬1万元,并按工作业绩给予绩效奖励。
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职位要求、选拔程序和步骤等,具体详见龙胜教育信息网公告栏《龙胜各族自治县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龙胜中学校长简章》。
特此公告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8月23日
广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