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教〔2012〕89号
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竞争性选拔中小学 副校长和学前教育科科员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成人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副校长和学前教育科科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江口中学、尚田中学、实验小学、岳林中心小学副校长各1名,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员1名。
二、选拔条件与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公正廉洁、作风民主,群众基础好。
3.有较为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组织管理能力,教学业务能力强。
4.竞争中小学副校长的,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竞争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员的,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竞争江口中学副校长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竞争中小学副校长的,要求现任我市学校中层副级及以上职务(在教育局核定的职数范围内,并经人事科备案认可,含学校团(总)支部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竞争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员的,要求在我市三星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2年以上,且现任教研组长或年段组长及以上职务的事业编制人员。
7.现任副校(园)级干部不参与竞争。
8.身体健康。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工作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时间: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人事科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所有报名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竞争资格。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注重考察应试者的教育管理理念、知识和方法,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得分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采取竞职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面试者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竞职演讲时间在6分钟以内。面试总分100分。
5.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任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在奉化教育局网上公示。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7. 聘任。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聘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任;经考核不胜任的,不予聘任。
四、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人事科组织实施。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摸排分析,鼓励符合条件的人选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竞争,接受组织挑选。要通力协作,配合组织考察,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五、其它事项
1.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 奉化市教育局竞争性选拔中小学副校长报名登记表
2. 奉化市教育局竞争性选拔学前教育科科员报名登记表
奉化市教育局 奉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2 [请右键单击选择“目标另存为...”]
文件原文 [请右键单击选择“目标另存为...”]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