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公选工作质量,推进公选工作的科学化,实现“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素质”、“让干得好的考得好”的目标要求,7月28日至30日,我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在完成笔试、面试工作的基础上,对进入面试环节的50名应试人员开展了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应试人员先期填写了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青海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签订了诚信承诺书,经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初审后报省公选办,省公选办进行了集中审核和分类整理。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前,省公选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介绍了公选工作情况,并从明确目标任务、客观公正评价、严格遵守纪律等方面对做好经历业绩评价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公选工作中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在我省尚属首次。为确保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公平、规范、有序进行,省公选办精心设计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对经历业绩评价专家组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省公选办邀请中组部考试测评中心的测评专家对经历业绩评价工作进行了培训和全程指导,省纪委派专人全程监督。经历业绩评价由7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认真分析参加公选人员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综合比较分析干部的经历、业绩、能力素质、实践经验等,考察干部与竞争职位的匹配度。各专家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即为经历业绩评价最终成绩。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结束后,省公选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试者的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按50%、30%、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前三名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名单将在青海日报、青海新闻网等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