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团区委书记,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共青团长春市朝阳区委书记1名(正处级)。
二、报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高等院校中符合条件的在岗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2.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副处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副处级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事业单位人员须担任相应职务或职级(任职年限按截止到2012年7月30日计算)。近三年获市级以上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党委和政府表彰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时限。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熟悉共青团工作,一般应具有担当报考领导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或者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身体健康。
四、报名程序和步骤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或通过吉林日报、长春日报了解公选职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名方式:
1.报名人须填写《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岗位报名表》(表样附后,A4规格)1式3份,附电子文档;
2.报名人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近照3张及电子版;
3.报名人任相应职务任免文(或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人全日制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
报名人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到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17:00。
(四)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长春市朝阳区政府402室),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咨询电话:0431-85109310。
五、综合测试
测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职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测试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从素质、能力、经验、作风、心理、潜力、岗位等多方面多角度测试和评价干部。
六、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民意测验和考察。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以差额票决方式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没有问题的履行相应手续。由副处级提拔使用者试用期一年。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
2012年7月30日
报名表:cccy/UserFiles/File/3865036397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