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改善全区干部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决定,面向区内外公开选拔6名党外专业技术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法检两院副科职领导干部2名
以上职位被任用者,一年试用期满后,对已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且考察优秀、符合非领导职务任职条件的,在单位非领导职数限额内,按规定程序提任主任科员。
二、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计算到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受过法院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其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
三、职位要求
区教育局副局长职位:熟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位:熟悉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宣传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或新闻出版工作经历。
区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
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农业、农村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区法检两院副科职领导干部职位:熟悉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
四、选拔程序
1、发布选拔公告及简章。公布公选职位、资格条件、实施步骤等。
2、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选拔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1,低于10:1的,核减或取消选拔计划数。
3、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不指定复习范围。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根据竞职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数1:3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差额酝酿。经书记办公会共同酝酿后,按照拟选拔职位数1:2比例确定差额票决人选。
7、差额票决。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决定拟任人选。并组织拟任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和酝酿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8、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9、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和提名手续。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宿城党建网(http://www.sqscdj.com),直接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非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拔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笔试拟于2012年8月18日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后续有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宿城党建网有关公告,或致电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传真):0527-82960191,监督电话:0527-82960263、82960192。
本简章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