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属国有企业副职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在驻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的金融分支机构(期货、证券等)中担任负责客户推广业务的副总经理,或在大宗商品交易机构中担任负责客户推广业务的部门正职满2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6月30日);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在期货、证券及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市场业务等方面有较高造诣,有较强的业务拓展、组织领导、协调沟通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织考察和人岗相适度评价、决定任用等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报名时间7月5日至17日,笔试时间7月28日,详情请见东方党建网(http://www.dfdj.gov.cn)、宁波市政府网(http://gtog.ningbo.gov.cn)、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宁波考试网(http://www.nbks.net)。咨询电话:0574-87182859.
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