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实现“品质之城、幸福家园”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中共慈溪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副科(局)级领导干部。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共推出职位4个,其中慈溪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中共慈溪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慈溪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各1名,面向宁波市公开选拔。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慈溪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211”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全日制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工作满2年;
(2)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课题;
(3)专业或研究方向为经济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中共慈溪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
(1)熟悉宏观政策法规,具有文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政策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2)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三)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职位
(1)现任宁波市和驻甬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副职,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正职;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正、副书记或团总支(团支部)书记;慈溪市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满1年;慈溪市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组织书记以及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满1年;经宁波市(含慈溪市)统一招考的2010年及以前聘用到慈溪市辖区内村(社区)工作、目前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工作满1年的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限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四)慈溪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位
(1)现任宁波市和驻甬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县(市)区直属部门和乡镇(街道)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4年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及任职年限的人员;大中型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和小型企业及其他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人员,任职满2年;慈溪市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满1年: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女性。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学位、职务、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职务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6月30日。
三、选拔主要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和刊登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登录慈溪党建网(网址:dj.cixi.gov.cn)、慈溪市政府网(网址:www.cixi.gov.cn)或慈溪人才网(网址:www.cxhr.com),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有关信息,同时按规定下载填写《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该表及填写说明见简章附件),并交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人员现场确认须同时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企业劳动合同书的原件或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
(三)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如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如事后发现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的,则取消考试成绩。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取前6名为面试入闱人选。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对面试入闱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取前3名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组织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人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选拔资格。
按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德的考察,实施心理测试和量化评价。
(七)讨论决定
由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人选。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任前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任命或提名,其中委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7月上旬正式开始;7月5日-17日,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7月21日,现场确认;7月28日,组织笔试;8月4日,组织面试;8月5日-15日,组织体检和考察;8月下旬左右,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结果。上述工作日程为初步安排,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咨询电话:(0574)63981329、63981331;监督电话:(0574)63980618、63981322。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慈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