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湖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
说 明
一、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开展竞争性选拔副科长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预备人选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开展竞争性选拔副科长级干部和副科级干部预备人选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工作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此次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有哪些?
答:1、党外干部指除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以外的干部,包括民主党派干部和无党派干部。
2、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秀村(社区)正职干部指曾担任过南湖区属村(社区)正职干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任职年限以周年计算,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5月。任职时间可以累计,中层正职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为中层副职任职时间。所任职务以文件发布时间或选举的时间为准。
四、南湖区以外人员报考有哪些规定?
答:须提交本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经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五、区级机关部门中层正副职包括哪些人员?
答:中层正职包括区级机关部门内设科室的科室长或主要负责人,副职包括区级机关部门内设科室的副科室长或负责人。
六、镇、街道中层正副职包括哪些人员?
答:镇、街道中层正职包括:各镇、街道工会专职副主席,团委(团工委)书记,妇联主席(妇工委主任),残联理事长或专职副理事长,人武部副部长;各镇、街道党政机关的综合性办公室主任;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主任的各镇党政机关的综合性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发展办、村镇建设办、综合治理办、财政事务办);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主任的各街道党政机关的综合性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管办);各镇所属事业单位的主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各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主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
中层副职包括:各镇、街道工会副主席,团委(团工委)副书记,妇联副主席(妇工委副主任);各镇、街道党政机关综合性办公室的副主任、所属事业单位的副主任。
七、区属事业单位正副职包括哪些人员?
答:正职为区属事业单位和区级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为区属事业单位和区级机关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如:区水产站站长为正职,副站长为副职;××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为正职,副校长(党组织副书记)为副职。
八、科级事业单位的中层正、副职可以报考吗?中层正副职如何确定?
答:可以报考。正科级事业单位所属科室正、副职视为中层正、副职;副科级事业单位班子副职视为中层正职,所属科室正职视为中层副职。
九、量化赋分中近五年年度考核指哪五年?
答:近五年年度考核指参加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
十、对任职中有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应如何掌握?
答:报考对象任职中有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以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职务报名,但在报名登记表中需把相关兼任职务及任职时间逐一填写清楚;如所任职务均符合报考条件的,选择其中一个职务作为报考职务,报考职务同样为量化赋分依据的职务。
十一、综合量化加分办法中,涉及镇、街道机构改革前有关任职情况的,应如何掌握?
答:2006年,我区各镇、街道实行机构改革,由于机构改革而出现的职务名称变化,仍视为同一任职经历。如:机构改革前任镇财政所所长的,改革后任财政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视为1个中层正职任职经历;机构改革后若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的,可视为2个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对于机构改革前,各镇、街道中层正、副职的认定,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由区竞争性选拔办公室予以确认。
十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能否报考2个及以上的职位?
答:不能报考2个及以上副科长级干部职位,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职位进行报考。但可同时参加副科级长级干部和副科级预备人选两项竞争性选拔。
十三、报名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报名登记表》;
2、《综合量化赋分表》;
3、2寸彩色近期证件照2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相关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7、奖惩材料复印件;
8、《南湖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承诺书》;
9、其他能作为量化赋分依据的材料。
上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十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何纪律要求?
答: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聘请若干名民主监督员,全程监督整个竞争性选拔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给予组织处分。报考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组织报名和初审工作,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十五、本解答未尽事宜,由区竞争性选拔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湖区竞争性选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