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蔡羽等同志拟提任、重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蔡羽,男,1965年1月生,汉族,江苏扬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助理研究员,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协调处处长,拟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建平,男,1964年5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讲师,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局长、科协主席、大沙河创新走廊建设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
徐忠平,男,1965年11月生,汉族,湖南益阳人,研究生学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拟任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务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张美秀,女,1964年10月生,汉族,河南郑州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审计师,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拟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贺国锋,男,1969年12月生,汉族,河南通许人,研究生学历,硕士,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接待办接待一处处长,拟任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邓盛华,男,1971年11月生,汉族,湖南桂东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副研究员,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文体旅游局旅游推广促进处调研员,拟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何子军,男,1969年1月生,汉族,河南夏邑人,研究生学历,硕士,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拟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副局长。
刘志达,男,1963年10月生,汉族,吉林白城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建筑工务署建筑四处处长,拟任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
侯君荣,男,1966年1月生,汉族,河南新野人,研究生学历,硕士,政工师,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拟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
项清,女,1966年5月生,汉族,湖北宜昌人,研究生学历,硕士,会计师,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地方税务局计划统计处处长,拟任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许祖俊,男,1953年4月生,汉族,安徽合肥人,大普学历,197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局长,拟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黄志成,男,1961年4月生,汉族,海南澄迈人,大学学历,学士,助理经济师,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会务信息部部长,拟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分会副巡视员。
黎德良,男,1955年11月生,汉族,广东紫金人,大普学历,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深圳技师学院)校长(院长)、党委书记(职员四级),拟任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院长(校长),高配职员三级。
王海龙,男,1965年4月生,回族 ,天津人,大学学历,学士,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员五级),拟任深圳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员四级)。
牛西平,男,1962年12月生,汉族,陕西铜川人,大学学历,学士,讲师,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拟高配副局级。
麦务强,男,1955年8月生,汉族,广东新会人,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文体旅游局体育产业发展处调研员、大运会执行局竞赛部部长,拟任副巡视员。
韩德宏,男,1962年9月生,汉族,江苏江都人,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拟任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关云平,男,1975年11月生,汉族,海南乐东人,大学学历,硕士,助理编辑,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广告中心主任兼地铁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深圳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经营管理委员会副总经理。
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526房,联系电话:12380、82106316,传真:82103047,邮政编码:51800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