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市委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1.面向嘉兴市选拔的职位:
(1)定向选拔职位
海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海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海宁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海宁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副局长1名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海宁市史志办公室副主任1名
(2)分类选拔职位
非中共党员类职位2名
女干部类职位2名
年轻干部类职位2名
2.面向嘉兴市教育系统选拔的职位:
海宁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相关资格:
(一)面向嘉兴市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1.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新社会组织人员。
2.⑴职务资格条件:
海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位:嘉兴全市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嘉兴全市事业单位、国有集团公司现任相当副科级职务满2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嘉兴市分支机构现任中层副职职务满2年,各县(市、区)分支机构现任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满2年。
其他定向选拔职位:嘉兴全市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副主任科员以上及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各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现任正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股级职务连续满3年;嘉兴全市事业单位现任相当正股级职务满1年或副股级职务连续满3年;嘉兴市级国有集团公司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各县(市、区)级国有集团公司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或副职职务连续满3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县(市、区)分支机构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或副职职务连续满3年;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5000万以上企业现任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满3年;新社会组织现任负责人满1年;除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外,其他以副职条件报考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分类选拔职位:①非中共党员类、女干部类职位:嘉兴全市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副主任科员以上及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各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现任正股级职务或现任副股级职务满3年;嘉兴全市事业单位现任相当正股级职务或现任相当副股级职务满3年;嘉兴市级国有集团公司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各县(市、区)级国有集团公司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或现任中层副职职务满3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县(市、区)分支机构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或现任中层副职职务满3年;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5000万以上企业现任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满3年;新社会组织现任负责人满1年。
②年轻干部类职位:嘉兴全市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副主任科员;各县(市、区)机关部门(单位)现任副股级职务;嘉兴全市事业单位现任相当副股级职务;嘉兴市级国有集团公司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各县(市、区)级国有集团公司现任中层副职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县(市、区)分支机构现任中层副职职务;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5000万以上企业现任领导班子副职职务。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下述其它要求的也可报考。
⑵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⑶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领导管理能力和相关知识。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可放宽到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上述相关年限计算截止2012年5月31日。
3.具备所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
海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要求精通经济、金融与资本市场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领导能力。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素质全面,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从事经济领域工作满3年,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海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要求熟悉金融与资本市场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宣传推广能力。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3年以上经济、金融或企业上市工作经历。
海宁市商务局副局长:要求熟悉国家商务、内贸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从事经济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
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要求具有履行全市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创新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海宁市服务业发展与粮食局副局长:要求熟悉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具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要求熟悉经济领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海宁市史志办公室副主任:要求热爱史志编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献编纂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党史、地方志征集、整理及编纂等相近工作经历3年以上,中共党员身份,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非中共党员类职位: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非中共党员,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女干部类职位: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责任心、事业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女性,1977年6月1日后出生。
年轻干部类职位: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责任心、事业心强,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报考职位具体条件与前述资格条件不一致的,从报考职位具体条件规定。
(二)面向嘉兴市教育系统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1.嘉兴市教育系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副职满3年;现任初中、高中、教师进修学校正职满3年、副职满5年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嘉兴市本级享有同等及以上职务的均可报考。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嘉兴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的,可放宽到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基本程序
1.推荐报名。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类)职位。
2.资格审核。组织推荐的报考人员,由推荐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确认后报海宁市竞选办。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的由海宁市竞选办进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查,海宁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的,该职位不开考;其他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低于8:1的,核减招考人数,直至该职位不开考。规定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基本条件量化计分。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海宁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基本条件量化计分办法》,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教育培训、挂职锻炼、任职时间、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量化的方法计算出每位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得分。
4.初试。初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面试。根据基本条件量化得分占40%、初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首轮成绩,按各职位6: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进入面试的企业和新社会组织身份报考人员及海宁市外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
6.考察。根据首轮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然后按各职位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性分析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定量评价是指根据考察情况量化形成考察成绩,由群众评价和考察组评价组成。
7.讨论决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政知识考试后(实行一票否决制),根据综合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选拔成绩,采取差额上会、差额票决的方式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若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海宁市委常委会可决定该职位核减或空缺)。讨论决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分类选拔职位录用人员安排到海宁市中心工作岗位实践锻炼一年(视作试用期),期满后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并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海宁市内未任用的考察人选,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视情进行挂职锻炼或交流任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9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委组织部会议室(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107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统一报名、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海宁市外的报名者,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者须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兼报的分别填写两份表格,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表彰奖励、任职文件和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须发送至海宁市竞选办。
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汇总后统一上报,可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的可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举荐(自荐),也可向海宁市竞选办报名。
海宁市外人员报考的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海宁市竞选办或以电子照片形式随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海宁市竞选办,在初试前出具相关材料原件。
《报名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hnswzzb@qq.com。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选拔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红船网(http://www.hcyjw.cn)潮乡组工网(http://cxzg.haining.gov.cn)、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gov.cn)等网站发布,报名登记表可从上述网站下载。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市竞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88872、87288873
海宁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