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委决定,竞争性选拔教育、卫生、科技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教育、卫生、科技系统专业技术岗位正副处级领导职位11个。其中,正处级2职,副处级9职。
教育系统4职:伊春职业学院副院长2职(正处级),市一中副校长1职,市二中副校长1职;
卫生系统4职:市卫生局副局长1职,伊春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1职,市第一医院副院长1职,市中医医院(五官医院)副院长1职;
科技系统3职:市科协副主席1职,伊春林业科学院副院长1职,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1职。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干部要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职位条件:
(一)教育系统
1、伊春职业学院副院长: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大中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市一中副校长和市二中副校长: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要具有6年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要具有高中把关教师的经历和水平,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二)卫生系统
1、市卫生局副局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毕业、或者从事医疗卫生及相关工作超过5年。
2、伊春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和市中医医院(五官医院)副院长: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三)科技系统
1、市科协副主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
2、伊春林业科学院副院长和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超过5年。
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三、程序与方法
本次竞争性选拔采取“公推比考”方式进行,全程量化,全程公示,全程监督。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由干部本人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组织推荐在征得干部本人同意后,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填写《伊春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专业技术岗位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通过登录伊春党建网(www.hlycdj.com)下载。所填报信息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严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上报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拔办”)。
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4张。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供任职证明。报名材料要真实、清楚、有效。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5日
报名地点:市电大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市选拔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规定条件和资格的,经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名单对外公布。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人选不足5人的,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形成其现实表现材料(1200字左右),与人选人事档案和获得奖励的相关证明一并呈报市选拔办。
3、经历业绩评价。市选拔办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以量化打分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折算为25%,计入总分。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4的比例确定民主推荐人选。
4、民主推荐。市选拔办分别组织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科技系统召开推荐会议。与会人员采取署名推荐方式,对各职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票数按百分比计算为分数,满分为100分,折算为15%,计入总分。综合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和民主推荐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竞职答辩人选。
5、竞职答辩。市选拔办组织竞职答辩。①竞职演讲。内容主要围绕本人竞争优势、任职后工作设想及具体措施等进行。②现场答辩。主考提问,人选现场作答。
竞职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为35%,计入总分。综合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民主推荐得分和竞职答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拔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市选拔办组成考察组,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折算为25%,计入总分。
综合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民主推荐得分、竞职答辩得分和组织考察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7、研究决定。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推比考”的得分,综合干部能力和素质,确定竞争性选拔职位拟任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8、干部任职。选拔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
监督举报电话:0458-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选拔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8-3879890 0458-3879881
伊春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
附件:《伊春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专业技术岗位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