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工作社会关注度比较高,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确保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吐鲁番地区采取四方面的措施加强对公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委、各县市委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抽调了一批作风正派、熟悉干部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的同志参与此项工作,从组织领导上保证公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工作中,严格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6条原则,并贯穿于公选工作全过程;严格把握选拔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用同一把尺子进行衡量。
二是实行全程公开。制定了各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和信息,各个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建立了责任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工干部“六不准”、“十严禁”要求以及干部工作的各项纪律,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周密细致地做好笔试、面试和考察等各项工作,严防泄密及其他违纪问题发生,为应试者营造风清气正的竞争环境。对违反组织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全程接受监督。由地区纪委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特别对报名和资格审查、命题、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同时,通过12380、12388监督电话、新闻媒体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