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优秀人才集聚到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的核心任务中来,中共汕头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正副处级领导干部10名。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一)选拔职位(10个)
1.市科学技术局局长1名;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1名;
3.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1名;
4.市卫生学校校长1名;
5.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1名;
6.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1名;
7.市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8.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1名;
9.市水务局总工程师1名;
10.市统计局总统计师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海外留学归国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人员,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党政群机关、高校、事业单位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资格;③非公有制企业报考人员,必须是现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满2年[企业规模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2.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现任党政群机关、高校、事业单位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资格;③非公有制企业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现任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满1年,或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满3年;④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参加相关工作满2年;⑤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和符合任职回避、《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还应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直单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计算年龄、任职时间,确定学历等截止日期均为2012年5月31日。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实地调研、面试、体检、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并提出任职建议名单、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计划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
(一)发布公告(5月中下旬)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新浪网、奥一网等媒体网站及本市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的职位和人数、范围、资格条件和要求、选拔程序、待遇管理,以及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只限报一个职位。各个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最低为1∶8。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纪委以及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6月下旬)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5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下一选拔环节人选。若出现入围最低笔试成绩并列有多名人选,一并进入下一个选拔环节。
(四)实地调研(7月上旬)
实地调研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围绕选拔职位的工作,组织入围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五)面试(7月上旬)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地调研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选拔职位1∶3比例,确定各职位体检人选。若出现入围最低综合成绩并列有多名人选,则依次参考应试者任职资历、笔试成绩确定。
(六)体检(7月上旬)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下一选拔环节人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选拔职位1∶3比例,依次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确定差额考察对象(7月上中旬)
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应试者在市委全体(扩大)会议进行演讲,每人5分钟。
市委组织部按选拔职位1∶2比例,研究确定各正处级领导职位差额考察对象;按选拔职位1∶3比例,研究确定各副处级领导职位差额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并提出任职人选建议名单(7月上中旬)
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对干部的德进行深入了解,对其近三年取得工作业绩、工作经历与拟选拔职位的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酝酿,按选拔职位1∶2比例,研究提出任职人选建议名单。
(九)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拟任人选(7月中下旬)
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十)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7月中下旬)
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办理任职(聘任)手续。经公示,拟任人选不适合任职的,由市委常委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选拔职位空缺。
四、待遇和管理
干部任职后,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属汕头市以外的,其配偶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随调;未成年子女来汕就读,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学位;任职期间,提供周转房。
公选干部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适用试用期的干部,任职一年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任职,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免去公选职务,一般按公选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报名和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2012年5月22日8∶00至2012年6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通过登录汕头组织工作网站进入汕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通过初审的,属汕头本市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登记表、照片、承诺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到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接受复审核对;属汕头市外报考人员的,请在笔试前1-2天携带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到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复审核对。通过复审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的《汕头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直单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在 “汕头组织工作网站”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工作证或单位证明;(5)任职时间证明;(6)具体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7)获奖证书等报考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汕头市委组织部公选办工作人员核对后退回报考人员);(8)本人近期蓝底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纪律要求: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不得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打招呼;不准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为自己拉票。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严肃查处。同时,市委组织部将把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
六、公开选拔的监督
公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笔试和面试入围人选及成绩、差额考察对象、选拔结果将及时在汕头日报、汕头组织工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布。
同时,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如下:
汕头市纪委专用举报电话:0754-12388
举报网站:guangdong.12388.gov.cn
汕头市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754-12380
举报网站:www.gd12380.cn
部长邮箱:stzzbzFL@163.com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