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建设“生态型工贸旅游海湾城市”,加快打造“福宁湾经济带增长极”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组部关于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及我市联合开展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工作有关精神,经中共霞浦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编制干部(含“参公”)公开选拔10名乡镇党政副职。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条件
(一)选拔职位
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提名人选共10名,其中2名面向少数民族干部。
(二)报考范围
县属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含聘干和工勤人员);现任村(居、社区)主干;2009年参加优秀村主干考试录用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拔的人选,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岁及以下(即1967年3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选为事业编制干部(含“参公”)的,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乡镇(街道)机关及基层所站工作(不含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或学校任教工作经历)或驻村工作连续3年以上;②任科员或相当科员3年及以上;③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被定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其中少数民族职位报考人选(仅限畲族)不受上述第③点条件限制。
报考人选为现任村(居、社区)主干的,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任职村主干连续5年以上;②任职村主干期间本村或个人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的,或本人是上届或本届县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一。
上述年龄和任职时间均为周年,计算至2012年3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4.任职村主干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所任职村(居、社区)被确定为2012年实行人口计生单列管理和黄牌警告的。
5.其它不适宜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情形的。
二、方法程序
采取全市联合公开选拔方式,按照统分结合原则,由市公选办负责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统一方法步骤、统一时间进度、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选派考官;我县自行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和决定任用。
1.个人报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发动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自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及参加工作(或任职)以来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情况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提名人选实行专门职位报名;其他职位实行合并报名,不分具体职位。
2.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经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报名人员,不能参加选拔),综合考虑年度考核、平时表现等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拟参加选拔人选的建议名单,并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后上报县公选办。
3.审核把关。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检察、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对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上报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后确定参加选拔人选名单,由县公选办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5:1,若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低于5:1,则选拔的职位名额相应予以减少。
4.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试卷统一委托有关部门命制评分。
(1)笔试。不分职位采用同一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为面试人选;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
(3)体检。面试结束后,分别组织面试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并按照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综合成绩相同,则综合成绩相同者全部列为考察对象;本人明确表示退出被选拔考察资格的,其出缺名额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县委组织部组织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决定任用。根据干部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由中共霞浦县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依照法律、法规、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任用程序,任用结果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属事业干部调任的不再保留其公务员身份。
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服务期制,三年内一般不调离所在乡镇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27日(共2天)。
2.公示时间:2012年3月28日-30日(共3天)。
3.材料上报时间:2012年3月31日-4月1日(共2天)。
4.笔试时间:2012年4月下旬;
面试时间:2012年5月中旬。
5.体检时间:初定面试后第二天。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公开选拔工作通知(公告)及相关材料查阅、下载地址
霞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xp.gov.cn/upload/20120325.rar)
2.霞浦县公选办联系方式
地点: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593-8890717、8868568
传真号码:0593-8868710
邮箱:xpzzbgbk@126.com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中共霞浦县委领导下进行,由霞浦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共霞浦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具体负责公开选拔日常工作。霞浦县纪委、监察局及组织工作监督员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霞浦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霞浦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