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区、市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部署,泾源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公开选拔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以及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从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1、泾源县党史研究室主任1名(要求是中共正式党员);
2、泾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1名;
3、泾源县广播电视台台长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工龄。
3、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现职副科级干部;全市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员,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三)职位要求
1、报考泾源县党史研究室主任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2、报考泾源县党史研究室主任、泾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职位,应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3、报考泾源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位,一般应有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经历,相关学历或专业职称。
四、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在固原党建网、泾源县有线电视台、泾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泾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泾源县委组织部(泾源县行政中心523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按职位分两轮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第一轮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情况在固原党建网(http://www.nxgydj.gov.cn)、泾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xjy.gov.cn)上公布,供报名者查询,报名者也可直接向泾源县委组织部电话查询。然后报名者可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对所报职位进行调整,进行第二轮报名(不调整报名职位的人员不再参加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不需再交照片及相关文件)。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方可进行公开选拔。如经两轮报名后,报名人数仍达不到规定人数,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3)报名者须填写《泾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照片)。报名时须交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含贴在《报名登记表》上的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三项内容:现任职务、任职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所任职务级别,本人身份〈公务员、参照管理干部或事业干部〉,是否同意报名参选)、所在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计生局证明原件(证明三项内容:是否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泾源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参选资格进行初审,并将资格合格报考者相关资料上报市固原委组织部进行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固原市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组织工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具体时间及考场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由泾源县委组织部统一领取并发放。
(五)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固原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拟选职位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准考证由泾源县委组织部电话通知面试者本人领取。
(六)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按照拟选职位1:3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考核评价办法及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资历量化、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按照民主测评占25%、资历评价占35%、考察组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考察得分,然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5%、考察得分占45%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底确定拟任人选,经泾源县委研究后在县有线电视台和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同时在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重新确定公示对象;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由泾源县委决定任用。
(八)试用和任命。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考核称职的,由县委正式任命;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不保留副科级待遇。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在区、市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泾源县委领导下,由泾源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发现参选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参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参与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54—5670127
中共泾源县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