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隆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报经固原市委组织部同意,隆德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在职干部公开选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和谐新隆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共青团隆德县委副书记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险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具有干部身份;
3、中共正式党员;
4、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固原党建网、隆德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发布《隆德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隆德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公选办),地址:隆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隆德县行政中心1号楼四楼1-436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固原党建网、隆德政务网下载并填写《隆德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上报县公选办。报名时需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携带原件审核,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三项内容:现任职务和任职时间,所任职务级别,是否同意报名参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具体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责成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审查结束后,由县公选办将报考人员名册上报区、市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负责编排笔试考场、制作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组织工作,笔试考场设在固原市。笔试试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制。具体时间及考场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面试组织工作。按照拟选职位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准考证由县公选办电话通知面试者本人领取。
(六)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按照拟选职位1:3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县委派出考察组,按照有关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综合评价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并公示。按照民主测评占30%、资历评价占30%、考察组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考察得分,然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考察得分占40%的比例,计算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任人选,提出拟任职务建议,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固原党建网、隆德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依次递补;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由县委决定任用。
(八)试用和任命。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称职的,由县委正式任命;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不保留副科级待遇。
隆德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