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拓宽选人视野,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名额
1、共青团利通区委副书记1名;
2、利通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1名;
3、利通区民政局(扶贫办)副局长(副主任)1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共青团利通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共青团利通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龄。
4、必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
5、必须任科员职务满2年或者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6、身体健康。
7、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称职(合格)以上。
8、利通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具备上述条件资格的在编在职人员。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违反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报名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于3月30日开始,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利通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负责报名登记及汇总工作。报名时须填写《利通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利通党建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已婚)的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核查)。报名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本人报送区公选办。截止时间4月8日下午18:00时。每人仅限选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由区公选办按照报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确定参考人员。参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低于10:1的,取消该职位,及时联系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吴忠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吴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选和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公示。根据干部任用程序,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并进行无记名差额票决后,对拟任职人选在吴忠电视台、利通党建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接受社会监督。
5、试用任用。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待遇,由原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考试时间安排
笔试和面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利通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