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灵武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及灵武市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一)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职位(2个)
1、共青团灵武市委副书记1名(参公管理,党群类)
2、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经济协作部副部长1名(事业,经济类)
(二)面向灵武市范围内公开选拔职位(3个)
1、灵武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公务员,卫生类)
2、灵武市环保局副局长1名(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类)
3、灵武市文化馆馆长1名(事业,公共(行政)管理类)
二、公开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区及灵武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教育系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只能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工龄满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5、年龄、工作年限等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3月1日。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团市委副书记: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市卫生局副局长:熟悉医疗卫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管理相关业务,具有医疗和卫生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或医学类、卫生管理类相关专业学历。
3、市环保局副局长:熟悉国家有关环保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市文化馆馆长:热爱文化工作,有文化艺术方面的特长,具有良好的组织、策划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经济协作部副部长:具有从事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经历或经济类相关专业学历,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违反计划生育关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宁夏党建网、灵武党建网、灵武政府网、灵武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2、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地点为中共灵武市委组织部,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2012年4月8日。报名者须填写《灵武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三份,请登录灵武党建网http://www.nxlwdj.gov.cn下载)。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3张交报名处,3张贴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县市报名者报名时还需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人工龄、干部身份的介绍信。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经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主要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测评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抽调专家统一命制、统一阅卷。试卷满分为100分,由公共部分(50%左右)和专业部分(50%左右)组成。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拟定于2012年4月26日14:30-17: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按照《宁夏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拔职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抽调专家统一命制,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抽调专家组成。面试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6、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成绩,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灵武市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7、决定任职人选。根据考察综合得分,由中共灵武市委组织部提出拟任用人员名单,经公选领导小组审核,由中共灵武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用名单。拟任用人员名单按任前公示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灵武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职(试用)名单,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8、试用和任命。对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由中共灵武市委正式任命;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副科级待遇。
四、组织领导和公开选拔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在中共灵武市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灵武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在公开选拔中,发现报名人员在学历、年龄、身份等资格条件方面弄虚作假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公开选拔期间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电话为(0951)4030403 402107,举报箱设在灵武市党政大楼一楼门口。
附:《灵武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灵武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