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5日讯记者张维自去年12月启动的公开选拔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工作目前基本结束,校长人选已经教育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已进行公示。教育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主任、人事司负责同志日前表示,在面试环节,组织职位所在学校教师干部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并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
该负责人表示,为保证此次公选的公开公平公正,教育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坚持把面试和组织考察作为扩大民主的着力点,广泛听取干部师生的意见,积极疏通干部群众参与的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发布公告,让干部群众对怎样用人、用什么样的人,做到早知情,心中有数。同时,对报名情况进行公开,对面试人选进行公示。实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等,使干部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公选工作进展情况。对所有参与者都坚持一视同仁,确保竞争环境的公平。此外,还专门成立了监督组。监督组由教育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公选进行全程监督。面试、面谈进行现场录像,留用备查。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公选校长进行了诸多探索创新,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采用海内外公开选拔,率先采用行家遴选,率先采用面谈形式。公开选拔通过资格审查、职业素养综合评估、面试和民意测验、面谈、组织考察等多重考核,保证了选人用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