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宁市公开推荐差额选拔
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首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委决定,开展公开推荐差额选拔(以下简称“公推差选”)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工作。
一、公推差选的职位及名额
市政府工作机构副处长级职位20个。
根据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建设的需要,本次公推差选按专业分三个方向进行选拔:
方向一:选拔8人,面向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专业
方向二:选拔8人,面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
方向三:选拔4人,面向哲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军事学类专业
二、推荐对象的范围
面向南宁市市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含二层事业单位)公开推荐。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现任我市市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含二层事业单位)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其中二层事业单位的推荐对象要求是单位班子成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任职年限和出生日期均含本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公推差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从2012年2月27日起,至5月下旬结束。
(一)宣传发动
由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市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评办”)发布简章,公布公推差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市直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会议采取票决方式,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获得推荐票数要求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1/2,方能列为组织推荐人选。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年轻干部。群众举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并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市考评办推荐。推荐按遴选方向进行,推荐人选名额不限。《干部推荐登记表》可到市考评办领取,也可从南宁市“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网(http://www.nndj.gov.cn)下载。
组织推荐的,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1、单位推荐报告;
2、《干部推荐登记表》;
3、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4、近3年来的工作表现及主要业绩。
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需报送以上2—4项材料。
(三)资格审核
市考评办对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合格者名单。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被推荐人选进入笔试环节。由市考评办组织开展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每个方向公推差选的职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市考评办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六)差额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计得分,按每个方向公推差选的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对象进行适岗评价并对考察情况进行量化计分。
(七)差额酝酿
笔试、面试和差额考察三个环节,分别按30%、40%、3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综合各方面条件和因素,按每个方向公推差选的职位名额1∶1.5的比例酝酿提出任职建议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
(八)差额票决
市委常委会根据市委组织部提交的任职建议人选,按每个方向公推差选的职位名额1∶1的比例票决出拟任人选。对票决出的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
(九)任用决定
根据票决结果,综合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市委常委会按程序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的具体职位。
(十)任职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任用结果。
对公推差选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相关事项
公开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至3月15日。
推荐方式可以是现场推荐,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推荐。接受现场推荐时间为上午8∶00-下午5∶30。邮寄信函寄送市考评办,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委组织部,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推荐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未尽事项请向市考评办咨询。办公地点: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5号南宁市委组织部一楼,联系电话(传真):0771- 2610113、2800943,邮编:530012,电子信箱:nnskpb2012@163.com,监督电话:0771-2615752。
本简章由市考评办负责解释。
南宁市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工作办公室
201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