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
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大竞争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结合我市市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配备的实际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市委决定,继续采取“三五选拔法”面向全市竞争选拔补充12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
一、竞争选拔职位
(一)面向全社会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3.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4.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面向市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1. 市纪委巡查员(副处职)2名
2.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3. 市委党校校委委员
4.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面向市纪检系统
市纪委机关副处职岗位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参加本次竞争选拔的人员要求目前在佛山市工作,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
(二)现任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任正科级职务(含相当职务)满3年的干部及人员可参加本次竞争选拔。
(三)符合以下四种情形的可认定为具有相当职务:
1. 担任市属一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担任市属二级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区属一级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满三年。
(四)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职位的,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 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选拔程序
这次竞争选拔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并会同各职位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通过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下发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和市政府网、佛山党建网、佛山“党员e家”发布公告等方式,公布竞争选拔的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方式。
1.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市属国有企业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在市国资委报名,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国资委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
2. 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到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区委组织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
3. 中央、省驻禅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
4. 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参加竞争选拔人员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报名。
5. 面向市纪检系统的职位请直接前往市纪委干部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各类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竞争选拔人选。
(四)五种方法考察评价。采取以下五种考察方法,对参加竞争选拔的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1. 实绩考察。采取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形式,由考生作专题发言,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近年主要工作业绩、对报考岗位的认识等。根据各考生的发言情况,结合职位需求以及人选的实绩鉴定、经历结构、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折算得分高低,确定进入下一轮的前8名人选。召开述绩专题会议前,由各单位对考生工作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 能力考察。采取驻点调研方式进行,选择某个地区(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与选拔职位相关的工作为调研专题,重点考察考生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思路措施、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
3. 素质考察。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评委根据考生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言语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接纳他人等个性特征作出综合评价。
4. 民意考察。无领导小组讨论同时设群众考官。群众考官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人选,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市委组织部根据述绩发言、驻点调研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合成成绩(述绩发言成绩×30% + 驻点调研成绩×3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40%=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 德才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由市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了解,重点是德才表现、人岗相适度等情况。
(五)提出拟任人选。市委组织部根据差额考察情况,结合工作和优化班子结构需要,进行充分比较、人岗相适度分析后,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六)研究决定人选。市委常委会对市委组织部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八)任命和试用。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命手续。任职人选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五种形式加强监督
为扩大群众参与度,确保竞争选拔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采取以下五种形式,对竞争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纪委全程监督。由市纪委干部担任监督员,全程参与竞争选拔各环节工作。
(二)“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对竞争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三)媒体全程监督。在整个竞争选拔过程中,市内主要媒体参与监督。
(四)群众全程监督。群众考官以填写竞争选拔满意度调查问卷形式,对竞争选拔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价。同时,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五)考生、评委自我监督。进入竞争选拔考察评价程序的考生和评委,签写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竞争选拔各项纪律,加强自律,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2月29日至3月6日,发布公告及考生报名;3月上旬组织考试考察等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报名表》一式2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佛山市2012年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表》等,可在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佛山党建网(www.fszzb.gov.cn)佛山“党员e家”(dyej.foshan.gov.cn)查阅下载。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机关大院15号楼105室,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传真):83385013 82366899
电子邮箱:fzgbk@fszzb.gov.cn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