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优配强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市委决定,面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提公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人选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人选1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三、资格条件
提名人选除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计算到2012年1月31日);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四、职位要求
熟悉交通道路规划、建设及管理等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交通运输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实施步骤
1、发布提名预告,提出提名人选。在市内新闻媒体发布提名职位、资格条件、提名方式等。初始提名人选,由市分管领导、县(区)委、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提名,也可以由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干部个人自荐提名。
2、资格审查,确定初始提名人选。对各提名主体提出的人选进行任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初始提名人选。
3、民主推荐。召开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会议,对初始提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4、酝酿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按照选拔职位数1:2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考察建议人选,并实施组织考察。
5、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票决产生正式任职人选,票决结果当场公开。
6、公示任职。拟任人选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和提名手续。
六、提名事项
1、提名时间:2012年1月10日至12日。
2、提名地点: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市党政办公大楼706室),联系电话、传真:0527—84368768。
3、提名方式和要求:提名采取组织提名和个人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名主体可登录宿迁党建网(http://sqdj.gov.cn)下载《提名登记表》,按照提名职位要求认真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提名地点。各提名主体限提出1名人选。
本次公提公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监督电话:0527—12380。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