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根据省综治办等六家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赣综治办[2010]34号)的文件精神,将在乡镇、街道办配备乡镇(街道)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为认真落实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我市干部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差额票决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乡镇(街道)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考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乡镇、街办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参加工作2年以上(2009年10月份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目前在股级以上岗位任职。
乡镇选录生试用期满则可报考。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一是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二是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三是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四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不得提拔任用的;五是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的。
二、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市委公开选拔乡镇(街道)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公选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为1:10,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选拔名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占百分之40、面试成绩占百分之60合成考生总分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向社会公布。如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按职位公选名额进行差额票决。
(六)研究决定。根据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结果,经酝酿,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具体任职岗位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公开选拔乡镇(街道)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人选工作领导小组,雷科同志任组长,张继春、张伟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11月29日。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党政大楼五楼)。
3、报名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井冈山党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www.jgsdj.com.cn),按要求填写打印1份,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资格初审后,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照片2张(1寸免冠正面同底)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4、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中共井冈山市委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