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2011年12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打破以往选任审判长任职终身制,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基础上,经过业务技能考试、绩效评估、民主测评、组织考核、选任公示等程序,选出21名审判长。这21名审判长将实行任期制,一任三年,连选连任,这是该院审判长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这次新选任的21名审判长,既有经验丰富、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也有年富力强、一直作为业务骨干担当重任的中年法官,还有近年来表现出色、在公开选拔中脱颖而出的青年法官。新选任的审判长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法官占50%以上。
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打破以往审判长管理的传统模式,开展审判长任期选任工作,旨在形成竞争有序的激励机制,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审判管理的水平和成效,也是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现实需要。 (作者:吴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