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县市区换届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和市直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市委决定,面向全市采取非定向竞争性选拔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县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竞选职位
副县(处)级领导干部10名。
三、竞选人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符合选任条件的人员。
四、竞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参加竞选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勤奋敬业,作风务实,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胜任竞选职位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4)廉洁勤政,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5)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年龄
35周岁以下(
2、学历及任职时间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任副科满1年;
(2)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任正科满1年或任副科满2年;
(3)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任正科满2年。
企业相当科级职务按以下掌握:驻衡中、省直和市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市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中小型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⑴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⑵受党纪、政纪处分,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内的;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况。
五、竞选程序和方法
竞选工作分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命等九个步骤:
1、发布公告。将竞选职位、资格条件、程序和方法等在《衡水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衡水先锋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7日内。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填写《衡水市竞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照4张。
组织推荐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公章。个人自荐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
3、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竞选条件和资格要求,市竞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竞选的人员。
4、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从中组部考试测评中心题库中提取。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经资格复审后,按1:3比例提出30名面试人员建议名单,报市竞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体操打分的方式进行,试题从中组部考试测评中心题库中提取。
6、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每个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5名,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报市竞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注重考察政治品德、工作实绩、发展潜能。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采取量化考核、心理测试的办法进行。
8、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15名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心理素质测试情况,研究提出10名拟任人选及任职去向,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对未能任用并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9、公示任命。按照规定进行任前公示,执行试用期,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竞选结果。
六、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竞选领导小组。
组 长:李双喜
副组长:赵洪毅
成 员:郑凤续、吴福龙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考试组、资格审查组、监督组。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这次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思想动员,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