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自治区公开选拔部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公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乌拉特后旗教科局副局长兼民族教育园区校长;乌拉特后旗卫生局副局长兼旗医院院长;乌拉特后旗接待处主任。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管理水平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创新;
2、自治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聘任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公开选拔的三个职位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6,如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未达到拟定选拔名额比例要求的,不再开考该职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乌拉特后旗教科局副局长兼民族教育园区校长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蒙授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中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乌拉特后旗卫生局副局长兼旗医院院长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具有医疗卫生机构正职、副职或科室主任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报考乌拉特后旗接待处主任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相貌端庄,善于协调,思维敏捷,口齿伶俐,有一定演讲和演唱特长,从事接待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从11月1日起至11月6日止。报名人员均需填写《乌拉特后旗面向全自治区公开选拔部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携带本人详细履历,4张近期同一底片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乌拉特后旗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设在旗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478-4666561)。报名表可以从乌拉特后旗党建网或乌拉特后旗政府网下载,复印有效。乌拉特后旗以外报名人员,可先通过传真提交报名表和各种报名材料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报名处接受复核。
2、资格审查。公选领导小组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7日进行。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11月8日进行。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得出总分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定于2011年11月9日至10日。
(四)体检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察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精神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初步人选资格。经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可从该职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职人选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20%权重、面试40%权重、考察40%权重得出总成绩,经旗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审核,每个职位提出2名拟任用人选,报旗委常委会票决,按照规定程序任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拉特后旗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组织部干部科
邮政编码:015543
电话:0478-4666561
传真:0478-4666561
乌拉特后旗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