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对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党外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1名;
上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东兴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港口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1名;
防城区旅游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符合选拔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现任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本次选拔)和国有企业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 非中共党员。
3.应现担任副主任科员,或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或工作满4年,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工作满1年。国有企业报考人员须在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
4.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职务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三)职位要求
防城港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临床医学或妇幼专业,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
上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食品、药品和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熟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
东兴市旅游局副局长:熟悉旅游开发、旅游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港口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防城区旅游局副局长:熟悉旅游开发、旅游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选拔方法和步骤
选拔工作按照报名与竞职承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竞职承诺(2011年8月10日-8月20日)
1.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防城港市阳光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阳光选拔办”)报名,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可在市阳光选拔办报名,也可在县(市、区)阳光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阳光选拔办”)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打印的《防城港市面向全市阳光选拔优秀党外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可从市、县〈市、区〉阳光选拔办领取,也可在防城港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fcgdj.com)。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及现级别文件、在职在编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国有企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三份。③小2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照5张(含电子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任职资格。
2.竞职承诺
报名时须签订竞职承诺书,承诺公平公正地参与选拔,遵守选拔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二)资格审查(2011年8月下旬)
在市阳光选拔办报名的,由市阳光选拔办负责资格审查;在县(市、区)阳光选拔办报名的,由县(市、区)阳光选拔办负责资格初审后,报市阳光选拔办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笔试人选。各选拔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6比例的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选拔职位暂时空出,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
(三)笔试(2011年8月下旬)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综合测试方式,测试内容为选拔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卷面总分为100分。
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每个选拔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列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2011年9月上旬)
市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面试由市阳光选拔办组织实施,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面试由各县(市、区)阳光选拔办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竞职演说+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由考官小组和评议小组分别评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考官小组评分占70%、评议小组评分占30%的比例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每个选拔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2011年9月中旬)
选拔职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县(市、区)党委派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每个选拔职位产生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六)讨论决定(2011年9月下旬)
选拔职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县(市、区)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选拔职位要求,差额票决产生任职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2011年9月下旬)
对任职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任职(2011年9月下旬)
任职人选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未尽事宜请向市阳光选拔办咨询。
市阳光选拔办联系方式: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委楼416室,联系人:周建波,联系电话(传真):0770-2818593,邮编:538001,电子信箱:fcgsygxbb@163.com。
上思县阳光选拔办联系方式: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3号县委办公楼3楼,联系人:刘健,联系电话:0770-8518458,传真:0770-8519109,邮编:535500,电子信箱:ssgb8518458@163.com。
东兴市阳光选拔办联系方式:东兴市兴东路市政府大楼809室,联系人:苏思多,联系电话:0770-2231618,传真:0770-7682897,邮编:538100,电子信箱:dxgbg@126.com。
港口区阳光选拔办联系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区委、区政府大院党委楼503室,联系人:陆国标,联系电话:0770-2861466,传真:0770-2861499,邮编:538001,电子信箱:fcggkqwzzb@163.com。
防城区阳光选拔办联系方式: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北路112号区委、区政府大院党委楼3楼,联系人:陈秋月,联系电话:0770-2211086,传真:0770-2211878,邮编:538021,电子信箱:fcqgxb@163.com。
监督电话:0770-12380-1、0770-2822457。
本简章由市阳光选拔办负责解释。
附:防城港市面向全市阳光选拔优秀党外副科级领导
干部报名表
防城港市阳光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
附:防城港市面向全市阳光选拔优秀党外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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