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我们本着“贴近实际,突出重点,简单易记”的原则,围绕选人用人应当把握的关键环节,采取问答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和必须遵守的“硬杠”作出直观的解答,使之更深入地为干部群众所理解和掌握。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几年以上工龄?
答:5年以上。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几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答:2个以上。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几年以上?
答:3年以上。
4、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对文化程度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有何规定?
答:(1)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4年以上;
(2)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4年以上;
(3)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
(4)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3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哪些基本程序?
答: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7、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出考察对象是否要经过民主推荐?
答: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8、民主推荐包括哪两种形式?
答: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9、民主推荐的两种形式是否应当同时采用?
答:是。无论是领导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应当同时采用。
10、民主推荐有哪些程序?
答: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11、进行干部考察工作前是否要发布考察预告?
答:必须发布考察预告。
1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多少成员到会?
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1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哪几种表决方式?
答: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等。
14、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多少人同意形成决定?
答: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1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任命或选举的职务,在党委(党组)确定提名人选后,是否应先进行公示,再依法提名?
答:是。
16、公示期一般为多少天?
答:一般为7至15天。
17、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试用期限为多长时间?
答: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确有必要的,经干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试用期半年。
18、公开选拔工作包括哪些程序?
答: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
19、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是否可以空缺?
答:可以。
20、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下本人必须回避?
答: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全委会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时,全委会成员是拟任人选或者推荐人选,以及与拟任人选或者推荐人选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审议后,回避的委员参加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