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维护法律的公正看得高于一切,从未让正义的天平在我们手中失衡
强化法律监督,为党守护公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为党和人民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时常提醒自己和干警:不办案、不监督是失职,办不好案、监督不好同样是失职;只有为党和人民用好检察权、守护好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才有存在的价值。
5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691件6233人,职务犯罪案件126件194人,件件办成铁案。这些案件有的牵涉县处级领导干部,有的涉及公安、法院等兄弟单位的同事,有些甚至涉及自己或干警的亲朋好友,但我和全院干警始终把维护法律的公正看得高于一切,从未让正义的天平在我们手中失衡。和我熟识的某单位领导窦某,拒不交待贪腐事实,四处托人说情,我们始终不为所动;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公安派出所4名民警,粗暴办案,将当事人打伤,有人请求我们看在政法同事的分上不要深究,被我们断然拒绝。一些人见我们办案较真,不讲亲情,不顾友情,就半开玩笑半是威胁地劝我:在菏泽生活40多年了,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办案别太认真,做事别太绝。我从来都是一笑了之。我们检察干警就讲一个理: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官的天职,实施法律监督、打击贪腐,是党和人民的重托,谁得罪了法律,谁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就得罪谁!
在狠抓严格公正办案的同时,党组要求全院干警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法律监督,坚决克服就案办案,由“抓了诉了判了就完了”向“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保护一方”转变。我们从尊重人格入手,积极探索推行《诉前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书》、《诉前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教育嫌疑人正确认识自己犯罪的危害,帮助受害方打开心结,使各方当事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情,消除抵触对抗情绪,打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服务基层群众,为党赢得民心。人民检察院作为党领导的政法机关,根本职能就是为群众服务。我时常提醒自己和干警:虽然我们身在基层,但一定要想着大局,为党分忧,用尽力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为党打牢执政基础;群众是我们的父母,不能伤了他们的心,否则损害的是检察院的形象,影响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只要我们办事公道,做人正派,说话讲道理,群众就自然会信咱、服咱、听咱的。这些年来,不管是群众打一个电话,还是发一条短信,或者送来一张纸条反映问题和诉求,我和干警都当成自家的事来处理。
我们对群众真情付出,群众对我们真心信赖。上访人李某,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从外地驱车200多公里跑到我院,当干警告诉他法院判决没问题的结论后,他就像吃了定心丸,不再上访。有一个进京上访户,怎么劝都不回来,信访局的同志找到我,让我们帮忙劝劝。电话打过去后,对方一听便说:“知道你们说话算数,听你们的,我这就回去!”
为更好地回应和处理群众诉求,我们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接访,转变为全院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接访;开通“民生检察热线”,在全区21个乡镇设立联系点,把化解矛盾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社区街巷;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救助中心”、“农民工检察维权服务中心”。
锤炼队伍素质,为党树好形象。在基层我们就代表着党的形象,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党的形象也就树起来了;检察机关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公正廉洁执法,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我们提出“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的管理理念,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