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广州地区
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更好地为促进我区工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经区委研究,我区拟在2011年5月起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1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职位序号 |
公选职位 |
公选职数 |
职位要求 |
备注 |
1 |
共青团越秀区委员会副书记 |
1名 |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熟悉群团工作,有较高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团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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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广州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包括省直机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单位、在穗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以及省直机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单位、在穗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干部。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以下计算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的截止时间均为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 具有5年以上工龄;
(二)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 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
(四) 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
1. 现任副处级干部;
2. 现任正科级满1年,或现任正科级时间不满1年而累计副科级时间相加满4年的正科级干部;
(五) 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团的干部);
(六) 具有广州市户籍;
(七) 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 身体健康;
(九) 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相关资料可在“广州公选网”(http:// www.gzgx.gov.cn)、“越秀区政务网”(http://www.yuexiu.gov.cn)、“越秀党建网”(http://www.yxdjw.org.cn)下载。本区报考人员可自行到区公选办报名,也可交由本单位代为报送,其中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委组织部“区公选办”账号;区外报考人员可通过《广州公选网》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到越秀区公选办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报名所需材料送到越秀区公选办进行审核。
2、报名材料:《2011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近照6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301室,联系人:闫景、吴健,联系电话:83268400、83268126,传真:83268400。
4、报名时间:
5、资格审查:由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1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广州日报》和区机关办公大楼内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人数为7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4、面试时间:2011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广州日报》和区机关办公大楼内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区委研究决定。
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区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拟任用人选在广州公选网、《广州日报》、公选单位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属于破格提拔的,须报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属于公务员调任的,须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七)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至2011年6月下旬基本完成。其中,2011年5月下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6月上旬进行笔试;6月中旬进行面试、体检及组织考察;6月下旬区委讨论确定任职人选及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任职干部到位。
附件:《2011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
越秀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