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政法干部队伍,市委决定在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开展竞争性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天,我们召开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对做好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进行动员安排。
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市委高度重视,是在精心准备、充分酝酿、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的。市委张书记、市政府周市长多次作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从去年年底开始,组织对公检法部门干部队伍进行了摸底,讨论提出了《实施方案》,并先后4次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讨论,3次书面征求了公检法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研究,讨论通过了《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今年4月份,市委戴书记又主持召开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听取了公检法部门的具体意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就有关政策问题作了请示报告,省委组织部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做法,并在年龄、学历以及差额比例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刚才,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光能同志宣读了《关于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开展竞争性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随后,市委戴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下面,围绕开展好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政法干警积极参与竞争性选拔工作
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准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负责,积极参与,确保这项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一)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大力开展公开选拔、差额选任和竞争性选拔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使一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受到了社会的好评。从中央组织部、省市委组织部开展的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来看,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当前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按照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市委贯彻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精神,我市也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署安排了今后十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把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范围作为重点推进项目来抓。这次在公检法部门开展竞争性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既是贯彻落实我市《实施意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也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政法机关作为窗口单位,社会关注,影响面大,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力落实好这项改革措施,为县区和市直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表率。
(二)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是促进和谐庆阳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正处于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能不能顺利实现经济社会“率先、创新、绿色、和谐”发展的目标,不但要有宽松健康的发展环境,更要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解决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将进一步凸现。政法部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处于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线,责任大,任务重,这就需要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政法干警队伍,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创先争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维护、保障和支撑作用。开展这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就是通过搭建“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平台,激发政法干部队伍活力,着力增强执行力、战斗力和抓落实的能力,提高政法维稳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政法干部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绝大多数干警政治觉悟比较高,大局意识强,熟悉法律业务,办案经验比较丰富,工作作风扎实,社会形象比较好。但是,与繁重艰巨的维稳任务相比,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还存在年龄老化、整体结构不够合理;干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流通渠道不畅,活力相对不足;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影响了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些干部群众也有反映和意见。为此,市委、市政府结合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内设机构升格和干部队伍现状,开展这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目的就是把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疆场赛马、优胜劣汰,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机制,充分调动政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有序地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
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共拿出了33个县处级岗位,涉及的岗位和参与人数之多,是我市历次公开竞争选拔所没有的,既体现了市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也体现了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关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坚持原则标准,严格选拔程序,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一)要把正确导向贯穿始终。用人导向是干部选拔工作的根本问题,具有重要的风向标作用。在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选出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要选拔政治上靠得住的人,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重点看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和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看能否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经受住各种考验,坚决维护法律尊严;选拔工作上有本事的人,注重干部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重点看法律业务知识掌握情况,所办案件质量和组织协调能力,看是否解放思想,勤奋敬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选拔作风上过得硬的人,注重干部的实干精神,重点看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看能否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和工作一线调查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公正执法,廉洁办案;选拔群众信得过的人,注重群众口碑和社会公论,重点看与群众的关系和社会形象,看能否严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真正选出“组织放心、干部认可、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
(二)要把“好中选优”贯穿始终。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是配班子、选干部的重要原则,也是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要坚持好中选优,按照专业对口、身份相符、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任制度,每个职位以笔试不低于2:1、组织推荐1:1的比例进行遴选,真正体现平等竞争、择优选拔。要坚持优中选强,合理使用各个年龄段干部,既要让年轻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增添活力,也要充分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和“传帮带”的优势,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整体工作能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确定的33个职位中,如果有的职位达不到报名比例,或者经过选拔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选拔,不能搞降格以求,也不能平衡照顾,切实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质量。
(三)要把严格程序贯穿始终。严格履行程序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这次竞争性选拔,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领导评价、组织考察、常委会票决、任职等9个环节进行。要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不能随意简化和变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做到程序一步不缺、环节一步不少。特别是要做好知识测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工作。知识测试是掌握干部综合素质、业务知识的有效方法,要科学命题、全程封闭、专人评卷、跟踪监督;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是体现干部群众意愿的有效途径,要按照自我介绍、回答提问的方式,让竞选者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口头表达能力,让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平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推荐,真正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要把严肃纪律贯穿始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规定》,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和高度负责的精神选人用人。要增强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公开信息,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邀请纪委、组织、政法、公证、保密等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工作,加强对选拔工作操作程序、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监督人员到位、监督事项到位、监督责任到位,也欢迎广大干警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本单位相关机构反映问题,切实增强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今年是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中组部专门制定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这些要求也同样适用于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选,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对民主推荐过程中,存在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对跑风漏气、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保证竞争性选拔工作风清气正。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竞争性选拔工作任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职位、多个层次,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妥实施。
(一)要做到思想发动到位。这次竞争性选拔在总结前几次全市公开选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完善,方式更加科学,程序更加严密,要求更加具体,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准确理解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全面掌握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严格执行选拔标准和具体要求。要广泛、深入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向大家讲清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目的意义、报名条件、方法程序和政策要求,动员大家积极参与,公开竞争。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引导,教育广大干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对待选拔结果,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全体政法干警要把参与这次竞争性选拔作为锻炼提高自己的难得机遇,端正态度,踊跃报名,真正通过竞争性选拔这个有效平台,展示自己的才能和水平,接受组织和干警的挑选。
(二)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在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必须强化统一领导,确保选拔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健康有序、稳步推进。为加强对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专门成立了以戴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发挥好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的职能作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精心谋划每个步骤的工作,把各个环节想得更周密一些,安排得更紧凑一些,组织得更有序一些。要加强对选拔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三)要做到协调配合到位。这次竞争性选拔是公检法单位内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事,不但关系到每个干部的进步成长,也关系到各单位形象的树立。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合作意识,做到统分结合、上下联动。所谓“统”,就是全市统一命题、测试和阅卷,统一组织考察,统一提交会议票决;所谓“分”,就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委确定的总体方案,分别做好各自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分别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分别实施演讲答辩和民主推荐。在具体操作中,对一些吃不准的问题或者新情况,要请示报告,沟通商量,不能擅自作主,各行其事,确保上下协调、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同志们,这次竞争性选拔工作,是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公检法部门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做好这项工作,既是对广大政法干警能力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水平的一次检阅,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我们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精心组织和全力实施下,在广大政法干警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甘肃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