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荐选拔南方科技大学(筹)
副校长等领导干部的公告
经深圳市委研究决定,对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7个职位进行公开推荐选拔,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选拔职位
(一)第一类职位(正局级)
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2个);
市投资推广署署长。
(二)第二类职位(副局级)
深汕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个);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市投资推广署副署长。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
4、具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
(二)任职资格条件
1、第一类职位
⑴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
现任国内高等院校正处级以上职务的教育管理干部(正处级干部需任职满3年);现任深圳市正局级职务或副局级职务2年以上干部。
⑵市投资推广署署长
现任深圳市正局级职务或副局级职务2年以上;现任市管企业和市国资局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副职2年以上。
2、第二类职位
现任深圳市副局级职务或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市管企业和市国资局直管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中层正职3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条件和要求。
(二)自荐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全面、及时。
(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自荐表》(含电子版,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以及述职报告(1千字以内,含电子版)。深圳市外报名者可先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进入考察环节,再对原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第二类职位报名者还需提供履职分析所需材料,包括:《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申报表》(含电子版)及《履职评价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报名者应于10日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
市委组织部受理上述材料截止时间:
(三)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对自荐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等要求的,取消资格。
(四)履职评价。
市委组织部根据《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细则(试行)》,对第二类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履职评价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平时表现、获奖情况、工作及学习经历、后备干部等。各单位民主测评结果要求
(五)面试和民主推荐。
对第二类职位,组织面试。面试时间
组织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民主推荐。第一类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入民主推荐环节;第二类职位人选根据总分高低次序,原则上按照职位数1:10的比例,进入民主推荐环节。市委组织部提前向参会人员发放人选名册、自荐表和述职报告等材料。参会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各职位拟任人选考察对象。
(六)确定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研究提出所有职位的差额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市委常委会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组建考察组,按规定采取个别谈话、征求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前在媒体上公示考察对象名单。
(八)确定拟任人选。
对第一类职位,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市委常委集体酝酿研究,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拟任建议人选。召开市委全委会议,市委组织部介绍考察情况和市委常委会酝酿情况;拟任建议人选作自我介绍,并回答问题;参会的市委委员对每个职位逐一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拟任人选。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宣布。
对第二类职位,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考察对象作自我介绍并回答问题,市委常委集体酝酿研究,差额票决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办理任免手续。
深圳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过媒体公布公开推荐选拔工作进展情况、拟任人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12345、12380、82106316,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