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能否报考?
本次公选报考人员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满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因此,机关人员包含在编在岗的机关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包括在编在岗的事业工人。
2、学校、医院类事业单位人员能否报考?
本次统筹公选中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学校、医院类事业单位人员。但明确规定“不含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的职位除外。
3、垂直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问题?
垂直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上级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具意见方可报考。
4、基层服务人员如何界定?
基层服务人员由县市区、园区相关主管部门界定。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人员纳入涪城区报考范围,农科区、仙海区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人员纳入游仙区报考范围。基层服务人员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层服务期可合并计算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基层服务人员已解聘、离岗或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以原基层服务人员身份报考。
7、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认定问题?
县属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园区的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市属企业按管理权限由市级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具意见。
8、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具体范围?
指市内建制村(社区)的现任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不包含村(社区)“两委”班子中的其它成员以及建制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下属的其它基层组织负责人。
9、关于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招考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目前仍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职务的报考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招考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应在原所在村(社区)兼任主要干部3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离所在乡镇机关。该类人员报考时,不得突破这一规定。
10、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在报考条件上的具体把握?
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人员、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报考相应专业的副科级职位,一般应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含人事部门认可的正式参加工作年限和其它从业经历,今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不要求工作经历但任职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的可报考相应专业的正科级职位,担任主任科员的报考相应专业的正科级职位不受任职年限限制。报考面向基层服务人员定向公选职位的,必须具备市内基层服务期满2年的条件;不得报考面向村(社区)书记主任定向公选职位;现正处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不得报考。
11、关于学历认定问题?
本次公选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大学毕业人员学历,即通常说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党校、农广校、网络教育等业余或脱产学习所取得的学历。没有特别注明的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包括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和非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含党校、函授等。
12、关于有关时间方面的计算问题?
本次公选,涉及的任职时间、党龄、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均以周年计算,精确到天。有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和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可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13、关于年度考核认定的问题?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在第一年试用期一般不作考核结论,对于试用期满按时转正的视为年度考核合格。对于部分企业未开展年度考核的报考人员,由企业党组织进行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
14、关于部分职位条件的把握?
在江油市社区办职位中,社区管理相关专业包括社会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包括在乡镇、社区、街道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过社区管理工作经历。
在市卫生局职位中,“医疗机构”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即“医院”。“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医疗机构与疾控、妇幼、血站、120、健教所等公共卫生机构的总称。
15、关于笔试加分事项问题?
根据公选简章,面向各县市区本地人员公选的职位,可根据实际设定加分项,但总分不超过10分。加分规则在笔试前进行公告,加分情况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所加分值直接与笔试成绩合并计算。
16、关于体检标准的问题?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体检医院由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并予以保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于规定时限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按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7、关于组织考察。
由职位所在县市区委、园区党工委、市级部门党组(党委)负责考察,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指导。按干部任职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履历、德才、实绩等情况。
18、关于考试成绩与确定拟任人选的关系问题?
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等情况,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由职位所在县市区委常委会(全委会)、市级部门党组(党委)集体讨论,最终由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因此,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以考试成绩用干部”,进入差额考察环节的人员均有机会平等参与竞争,考察对象的工作履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专业、学历、年龄、群众基础等都是影响党委决策的重要因素,最终拟任用人选由差额票决确定。无合适人选的,经集体研究可以空缺。
19、关于任前公示。
面向全省(全市)公选职位的拟任用人选,在市委组织部网站、报考对象原工作地进行公示7天。面向县市区定向公选职位由职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在本地媒体、报考对象原工作地公示7天。
20、关于任职管理。
公选任职干部一年内不得调动和调整工作职务(有特别约定服务期的还必须服务期满);从非公有制企业、基层服务人员、村(社区)干部中公选产生的乡镇科级选任领导干部在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经公选担任公务员类科级领导干部的,试用期满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对已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通过公选担任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领导职务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本政策解答只对本次公选适用,不作为今后干部管理使用的政策依据。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公选办)负责解释。